呵!
他冷嗤一声,刚才在和金毛犬缠斗过程中的那张狰狞的脸现在恢复了平静,倒显得异常夺目,有些让人移不开眼。
他怎么就知道自己不想滚蛋!
自己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都快大半个月了,每天被困在这个奇奇怪怪、异常诡异的地方,陆思古那家伙成天这也不让他碰,那也不让他碰的,他自己回来不是喂狗就是在耳朵上别着个奇怪的东西,然后对着一个亮晶晶的闪着光的四四方方的被他称作电脑的玩意儿自言自语。
明明是他自己不正常,还非说自己有问题。
明越的目光落在地面上那幅巨大的清明上河图壁画,泛黄的壁面上绘着鳞次栉比的房屋,有热闹的街坊,有往来不绝的行人,还有那用高头大马拉着的华贵的马车,他甚至能够在那繁华的街道尽头看到若隐若现的皇宫。
所有的这些,都让他感到无比的熟悉和亲切,有那么一瞬,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梦醒了,他依然躺在自己宽大柔软的龙床上,有贴心的太监宫女伺候,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
是了,那些从来没有觉得好吃的饭菜,在领略了陆思古的厨艺之后,他觉得简直是人间绝味。
想到陆思古,明越的脸色又阴沉了下来,不耐烦地一脚踢开挡在面前的东西。
这一踢不要紧,正踢中破碎的花瓶碎片,碎片很锋利,在鞋的前端划出一个口子,这下,明越彻底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请多支持~
☆、第二章
陆思古带着夭夭上了电梯,一路向下的过程中不断地有人进进出出,看到这只体型庞大的金毛犬,尤其是看到它嘴角的血迹时,都不约而同地变了脸色,随后像躲避瘟神似的将自己尽可能地挪到距狗和人较远的地方。
对于他们的这些小动作,陆思古一脸的不以为意,在电梯的指示灯闪到1时,他揉了揉夭夭头上的毛发,将它牵了出去。
陆思古有每天下班回家遛狗的习惯,他住在13层,楼层虽高,好在有电梯,上下也算方便,只是对于坐电梯,夭夭始终不大习惯,因为重力和惯性的缘故,电梯每到一层停下都会让人产生晕眩的感觉,狗也不例外。
所以,遛狗的时候,陆思古一般都会陪着夭夭走楼梯,今天特殊情况,且楼道的灯也坏了,他们不得不坐电梯。
走到小区花园的时候,一记清脆兴奋的小女孩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
“哇,大狗狗~”
不知道为什么,小区明明也没禁止养狗,但这诺大的地方除了夭夭,陆思古表示他还真没见过其他的狗,猫倒是见过几只,不过似乎是野猫,没人养的那种,靠在垃圾箱扒拉些残羹剩饭喂活自己。
陆思古有时候会带些烤肠一类的东西扔给它们吃,虽说猫是养不熟的动物,一副王者气派高高在上的模样,但一来二去,倒也不像刚开始那样一见到陆思古和他的狗就躬起身子,竖起尾巴作攻击状。
夭夭虽然个头有些大,但整体来说是一只极其漂亮的狗,它的毛色很纯,泛着淡淡的金黄,一双圆溜溜水灵灵的眼睛跟点了漆似的,异常好看,再加上它性格温顺,所以很招小孩子喜欢。
陆思古每天遛狗的时候,就有很多小朋友想要和夭夭玩耍,只是往往被他们的父母阻拦,一来怕被狗咬,二来怕狗身上的细菌传染到孩子身上。
对此,陆思古只想呵呵一笑。
所以,尽管听到小女孩儿兴奋激动的声音,陆思古并没有停下脚步。
女孩儿似乎是一路小跑过来的,气喘呼呼地绕到他们面前,正面对上夭夭,眼睛立刻放出精光来,不管不顾地一把搂住夭夭的脖子,兴奋地将自己的脸往它的脸上蹭。
夭夭有些惊恐,它还没有从明越淫威的阴影下走出来,除了陆思古,对外人还有些恐惧。
再加上它刚掉了一颗牙,正处在受伤的脆弱时期,这姑娘还掐着它的脖子不松手。
它求救似的望向陆思古,但陆思古并没有打算解救它的意思。
这时,一个略显责备和愤怒的声音打破了这美好的画面。
“十一,快放开那只狗,你快把它掐死了!”
陆思古有些意外,第一次听到有为狗着想而不是担心自家孩子被咬的声音。
不过,这声音似乎有些熟悉……
陆思古回过头,正对上一双狭长但很精致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只金丝框眼镜,可能与本人的气质有关,非但不显庸俗,反而给他添了几丝斯文的贵气。
“赵总?”
陆思古暗暗一怔,他注意到男人没有像往常那样总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搭配着擦的异常光亮的黑色皮鞋,而是穿着休闲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头发也不像上班的时候那样梳的一丝不乱,而是任其自由地垂在两颊。
“你也住在这里?”他问。
“嗯。”被称作赵总的男人显然比陆思古还要意外,不过,单从他的脸上并不能看出什么情绪变化出来。
与陆思古的从容淡漠相比,这人才是真正的高冷面瘫,不苟言笑。
“我是去年搬到这里来的,比你要早一些。”
“原来这样。”陆思古点了点头,脸上虽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但内心已经有一千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对于顶头上司与自己同住一个小区,而且这人又是大家公认的阎罗王、冰山脸,他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大概跟上学的学生得知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