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稳定下来,她背了个包袱,想要带着他去寻他爹。
小镇上并没有什么变化,她瞧见路边的馄饨摊突然间有了胃口,便抱着孩子去买了一碗馄饨。可一入口,便觉得哪都不对,便再也入不了口。
她坐在板车上颠簸了三四日才到达临辉城,临辉城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贸易城市,十分繁华。她一进城便四顾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也幸好方家是当地富户,她随便一打听就打听到了。
她朝着路人指的方向一直走一直走......
有一队人马从街的那边走来,后面还跟着一驾描金雕花的马车,马蹄声嗒嗒作响。她在人群中抬起眼,看到了端坐在马上的年轻公子,突然跟魔怔了似的跟着他走。
她一路小跑的跟着他,心中有一道声音在声嘶力竭的呐喊,“是他是他!”
她用力的拨开路旁的人群,冲到了他的面前!
马蹄高高扬起,她瞳孔下意识一缩,竟直接摔坐在地上。她缩着脖子闭着眼睛,紧紧的护着怀中婴儿。
高高扬起的马蹄落在她身畔,坐在马上的人连忙下马,蹲在她面前问道,“姑娘可有什么妨碍?”
马车此时也停了下来,里头走下来一位姑娘,她径直走到方少爷跟前,行了行礼,“姑爷,小姐让奴婢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这位姑娘恐怕是受了惊吓。”他又朝着迟娘说,“姑娘可能站起来?若是不能,在下立刻让人将姑娘送去医治。”
迟娘呆愣了一会儿,慢吞吞的站了起来,那丫头不知什么时候扶了个美人儿过来,美人儿走到方少爷身旁,“夫君,这位姑娘可有大碍?”
这位美人长得十分端庄秀美,一身的书香气质,与方少爷站在一起当真是般配极了。迟娘呆呆的想,这应该就是传闻中的林家小姐了。
她看着林小姐被丫鬟搀扶的那只纤纤玉手,突然想起自己长满茧子千疮百孔的双手来。她与林小姐的年纪应该差不多,可她这一年多以来过的颇为艰难,容貌早已不复当年,明明还未到双十年华,却面黄肌瘦如同三十妇人。
她一身粗布麻衣容貌衰败就连林小姐身旁的丫鬟都比不上。
难怪他不认她。
“姑娘,姑娘......”林小姐温柔的看着她,“姑娘可有哪里不适?”
她不能言语,怀中熟睡的孩儿却在此时嚎啕大哭,她抱着孩子,跌跌撞撞的跑出人群,对身后的叫喊声置之不理。
她人生中唯一一次来临辉城找她的未婚夫,打了照面,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上,转身落荒而逃。
此后余生,她再没有踏进临辉城一步。
她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念之,方少爷曾说,如果他们有了孩子,要叫惜之,爱之惜之。可他如今有了妻子,应当也不能对她爱之惜之了,她却是对他思之念之。
她的孩子五岁时,她日夜操劳挣够了学费将他送去了学堂,可只上了半天课,他便哭着跑了回来,说以后再也不要去学堂念书。
她问他原因,他抽着小鼻子说,“学......学堂里的人,都,都说我是个没,没爹爹的野孩子!”
他扑到迟娘腿上,扬起小脸,“娘亲,我爹爹呢?”
她默默无言,只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他不愿再去学堂迟娘也没有逼他,只好在闲暇时笑他读书写字。幸而他聪明,一点即通。
他五岁生辰的时候,迟娘带着他去小镇上给他买他最喜欢的糖人,可是还没走出小渔村,他就看见了一尾红色的鲤鱼,便哭着喊着不肯走。
她窘迫十分,想要强行把他拉走,他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大声哭喊,“我没有爹爹没有兄弟姐妹,他们都不喜欢我,不和我玩,有了它,以后它就可以陪着我一起玩了!”
因为这句话,她最终是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条红鲤鱼。
因为她的关系,她的孩子也被人瞧不起,从小就是孤身一人没有什么玩伴。自从买了那条鲤鱼之后,他经常独自一个人坐在鱼缸旁和它讲话玩耍,迟娘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又高兴又心酸。
她生产之后并没有好好将养,身体已经大不如前,又因为独自一人抚养孩儿而日夜操劳,心中更是放不下方少爷,因此神思郁结,终于在不久之后病倒。
迟娘已经许久不行医事,家中的药柜已经是形同虚设。
最开始的时候,她怕花钱,也不敢请大夫来医治,只是自己偶尔采些药来吃,可是山中草药毕竟有限,只能缓解,况且她并不曾好好修养,没过多久,病情就加重了。之前还尚能起身做事,后来体力渐渐不支,整日里缠绵病榻连起身的力气都没了。
那时候她的孩儿已有七八岁的年纪,已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