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班长问及要何时上学,庄妮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把刚收到的班服折叠了起來。
大喇叭很快就发现,那不是收纳衣服的折叠法,而是纸飞机的折叠法。
“喂喂。”大喇叭往窗口一堵,“那是班长垫钱给你买的班服,你就算不喜欢,也不能当着我们的面扔掉啊。”
“我不能……”庄妮低声重复着。
“对啊,你本來就不能……”大喇叭很激动。
“我不能把班服扔掉,是因为你太胖了……”庄妮平铺直叙地说道,“整个窗户都被你挡住了……”
“你说什么,你敢嘲笑我。”大喇叭揪住庄妮的衣领,“我胖我自豪,要是在唐朝我就是杨贵妃。”
庄妮像个木偶一样不作任何反抗,任由大喇叭晃來晃去。
“耿玉红,你别这样。”班长阻止道,“庄妮毕竟是个病人。”
“我看她一点沒病,就算有也是精神病。”
庄妮在大喇叭的拉扯下,微微向班长抬起头來。
“胖子她说的沒错,我确实有精神病……”
“别管我叫胖子。”大喇叭抗议道。
“准确地讲,是相思病。”
班长和大喇叭马上安静了下來,女生中间谈起这种话題,总是有静场的效果。
“从初一开始,我就喜欢上了咱们班的一个同学,但是我们两个注定是沒有结果的,灰心失望的我,就割腕了……”
这是庄妮第一次提起自己割腕的原因,室内的气温一下子降低了20度,连空调都不用开了。
我依稀回忆起庄妮的样子,初一时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是:她是二十八中里面,唯一敢违反校规,公然穿黑丝袜來上学的女生,当教导主任拦住她质问的时候,她脸不红心不跳地解释:
“我的大腿对阳光强烈过敏,不用黑丝袜遮挡阳光,就得截肢。”
教导主任当然不信,勒令她最迟第二天就要把丝袜脱掉,哪料想庄妮当天中午就跑到教学楼的楼顶,晃晃悠悠地打算从上面跳下去。
当时全体老师都被她吓得肝颤,班主任于老师好求歹求,终于把她给求下來了,后來校领导认为,庄妮大腿沒毛病,但是脑子有毛病,不让她穿丝袜有可能闹出人命,所以就以“心理疾病”为由,给庄妮开了穿丝袜上学的特例。
另外,教学楼天台沒装铁丝网是为了省钱,在庄妮威胁跳楼的事件后,学校老老实实地给天台装了铁丝网。
如果忽略掉这段背景的话,庄妮初看上去有点小清新,似乎是常混豆瓣的那种女孩,她的眼神总是很忧郁,鼻子微翘,皮肤苍白得有些病态,长发过肩,额前有点斜刘海(当然也违反校规,不过她说剪齐刘海就会死,教导主任也拿她沒办法)。
可是稍微接触一点就会发现,虽然庄妮真的混豆瓣,但是她的评论,只会留给大结局里全员死光光的电影,因为她经常用黑暗视角來看待周遭的世界,以至于被网友戏称作有“暗黑血统”,是不小心出生在阳光下的黑暗生物。
就算不是在网上,庄妮也很少注意到他人的优点,她唯一和同学交流的机会,基本都是在挖苦人。
文艺委员是班长强迫她做的,就好像是班长强迫宫彩彩当学习委员一样,不过庄妮倒也很乐意能发挥自己绘画方面的才能,虽说黑板报总是有一些诡异的元素混在里面,倒也为初二(3)班增色不少。
庄妮在班里的朋友不多,也沒人敢跟她做敌人,这个沒事就杀自己的人,杀起别人來,恐怕也是毫不犹豫的。
她几乎从來沒跟我说过话,我也不敢主动招惹她,精神病杀人不受法律制裁,我要是被她用美工刀捅死,就太亏本了。
有一次上电脑课,我很不巧地坐在她旁边,感觉整堂课都好像坐在一座冰雕旁边,如果不仔细用眼睛看的话,我总觉得她全身都是白色的雪,连头发也是。
听说庄妮是因为害相思病而割腕,班长和大喇叭都很吃惊。
“庄妮……你……不要这么想不开啊。”班长小心翼翼地规劝道,“我们只是初中生,早恋这种事情,对学习生活都有害的,如果你确实有喜欢的人,至少等到上了高中……”
“我有白血病,可能活不到上高中的。”庄妮以绝症患者的语气说。
“你有个毛线的白血病啊。”大喇叭吼道,“你的身体比小灵通强多了。”
庄妮用怜悯的眼神望着大喇叭:
“胖子,你不降低一些胆固醇的话,可能还会死在我前头。”
大喇叭很想用自己的龙虾钳把庄妮掐死,实现她活不到高中的预言,但是当着班长又不能那么做。
“庄妮,你喜欢的那个人……你向他表白过吗。”班长把话題拉了回來。
“沒有……他太高不可攀了,我沒信心。”
“咱们班有那样的男生。”大喇叭表示怀疑,“你喜欢的人不会是校草沈少宜吧。”
“沈少宜是谁。”
“算了,当我沒问。”
班长沉吟片刻之后说:“如果那个人确实是咱们班的,我可以代你转达你的意思,早恋虽然不好,但是如果到了影响上学、危及生命的程度,我也不能让你就这么痛苦下去,你只要答应來正常上学的话……”
“那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庄妮看着天花板,自顾自地说道。
班长略微蹙起了眉头,大喇叭惊讶道:
“庄妮你口味挺独特啊,最后一排的男生只有叶麟、牛十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