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只是觉得给他们留下简单的住所,让他们不要成为流氓就成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地主在大多数情况都完全依靠剥削的收入维生,使得地主与贫雇农处于完全对立的状态。而另一方面,也的确是由于之前地主与官员、日伪人员勾结,指使村吏欺凌群众的事儿实在发生得太多。即使干部们考虑到地主也是阶级决定个人而应该对个人有所宽恕,恐怕也没法平息真正受迫害的群众对此的怨恨。何况干部里面也有不少是受过迫害的,因此连干部都不愿意考虑宽恕地主的这茬事儿。
对于丘阳村而言,丘阳的第二大户地主王高从之前已经主动捐了多余的地和财物,所以干部们不打算再没收她家的家产。虽然王高从祖上必然也欠了巨额的地租债,但截至现在开这次大会,她应该算作是中农而不是地主了,所以这笔巨债也就不应当再去追究。
而第一大户地主秋云山已经因为当汉奸被抄家,秋云山和她的夫郎已经被依法处决,两个女儿不知去向,但她唯一的儿子也已经不再是地主阶级。所以这笔债也算是已经结完,或者说即使没结完也无处去结了。
还剩下高、沈、李、张、丁五户地主,掌握着两千多亩耕地和几乎与之等值的财物,这将会是贫雇农翻身要讨回的最大的一笔债。
注释:
①这一段参考《翻身》第146页对山西潞城县情况的记录。将现在的家产折现也还不完之前欠的“债”,是因为地主和部分富农不参与劳动而只消耗其他人的劳动产物,并且他们的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普通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没有投资工商业的意识和手段,因此多数剥削收入都在这十五年的日常生活中消耗掉了。
☆、第六十七章:清算
丘阳的干部们是怀着好奇也带着些不安的心情来到王家营村参加大会的,而大会结束回到自己村里的时候,却都是十分兴奋、充满了胜利的喜悦。因为他们即将给丘阳的普通群众带去一个好消息:要“清算”了!
“清算”并不只是计算,而是真正要把之前多收的地租还给群众。如果说“双减”是大家早就盼望的事儿,那么“清算”却是令人喜出望外的。之前的千百年来,还没听说过政府要让地主把欠了那么多年的粮食还给普通农民的事儿呢。
赶着车走在路上,大伙儿都在讨论着,那五户地主的两千一百九十九亩七分地儿,如果都按照缺地程度分给群众了,之后大家的生活水平会有怎样的提高。
秋穆随身带着账本,所以便在路上简单地算了一下儿分地的结果。这两千一百九十几亩七分地按照优、中、劣等划分,换算成相应的价值,再加上原先丘阳贫农①所占有的土地的总价值,除以贫农总数一千零七十七,便可以估计出这次分地完成之后,丘阳的贫农每人就能够拥有相当于六亩多劣等地的耕地了。
当然,由于优等地和中等地比劣等地价值高,所以真正分完之后每人得到的地肯定要少于六亩,估计大概在四亩左右——即使如此,这对于那些从前平均下来每人只有不到两亩地的贫农们而言,也相当于是翻了倍。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丘阳的干部们心中的喜悦之情更高涨了。不过很快便有人意识到,要想把这些地真正分下去,光靠区里下发的这道指令还不行。
坐在驴车上,高如莲说道:“咱们先别说分完了地怎么种,我看那些地主可不会听咱的。”
“对呀,谁愿意把自家的东西交出来?”王无草说道,“他们可不会觉得那是应该赔偿给群众的,反倒还觉得是他们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②’呢。”
大家没有急着回村,反而停下车就地开了个短会。在会上,无论是谁都说,如果就这样把区干部大会的讨论结果告诉那些地主,那他们肯定要想方设法地反抗。就算他们的地跑不掉,他们也会带着家里值钱的东西一起跑掉,就像高从爹一样。
虽然能落着地也不错,但谁不想能保全所有的财物呢?就算不是为了那些东西,如果想想那些财物都是用剥削群众的粮食换来的,为了群众的利益也应该阻止他们带着财物溜走。
讨论了半天,最终拟定出来一个方法:民兵队长李福山带着一多半儿的民兵队员赶快回到丘阳,但不要直接进村,而是绕着村子把守起来,防止有人从山路溜走。与此同时,张兴满和王元品带着一小半儿民兵队员护送高如莲和北山爹两个男人回村,而后再召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姑娘,和她们一起挨个儿搜查那五户地主家。办这些事儿的时候动静一定要小,而动作一定要快,避免走漏风声让那些地主发现。
关于秋穆的安排,李福山认为她还是去把守村子为好。在大伙儿的印象里,秋穆一直是那种缺乏实战经验的知识分子,如果让她去搜查地主家、和地主展开搏斗,那肯定是不行的。而如果让她去把守村子,虽然走山路也有些危险,但至少有李有河带着她,多半儿也不会出事儿。
秋穆倒是想说她并不像大家以为的那么羸弱,但想了想还是接受了这样的安排。这是因为她从内心深处就不想打架,哪怕这样为了夺回群众的财物而去打架可以证明自己的勇敢。
从本质上,她还是一个适应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人,认为无论什么事儿讲道理都能讲得清。但她却经常忽视了,在当下的中国农村,很多情况下涉及到封建等级制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