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出去外面想买个什么礼物送给李洋洋和覃兰,洋洋在我和小花受伤的这段时间,跑上跑下,无微不至的,覃兰送了咱东西,不回敬也太失礼。去。当初和小花说好送她的笔记本,也没有送给她。在一天桥上见一蒙古人摆着地摊,卖刀,蒙古刀。我平时就是喜欢收藏刀,我看上了一把,那把刀好漂亮,有半个手臂那么长,大概四十公分,漂亮的刀鞘,抽出来,锋利的刀刃,闪着白光的宽大刀身。卖刀的蒙古人拿着一根粗铁线放在水泥地上,用那把刀用力的咔嚓,铁线断了,刀刃却一点事都没有。
将刀插进裤子里,夹在皮带里,刀把用衣服遮住,走起路来也不碍事。
有一个女生很喜欢的精品店,人很多。咱进去看看,有何物可以送李洋洋的,嘿嘿,不可能拿这把蒙古刀送洋洋吧,送这把刀给她每天没事干砍死我呀。
正专心的挑着,看见楚楚和王耀也进了这店,他们没看到我,到了另一排挑东西了。心里挺难过的,毕竟楚楚曾让我那么澎湃过,突然的转向他人怀抱,我有一种很想殴打王耀的冲动。
看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挂钟,不过,送钟,送终。会不会太什么了?哎,送礼词偶想到了,就是祝咱最美的李洋洋小姐青春永驻,时光消不走美丽容颜。送个挂钟让您每天记得准时睡觉吃饭,养得漂漂亮亮的。
开钱后,后面隔着一排柜台的楚楚突然叫道:“哎呀,我手机!我手机被偷了!”
我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咦,我手机也不见了!进这店时我还看几点呐。
楚楚又叫起来:“王耀!是那个人!那个人拿了我手机!快点帮我拿回来!”一个穿着西装皮鞋头发长长流里流气的家伙,还回过头来狠狠盯着王耀,一米八的王耀吓到脸都青了。我看见,门口还有两个也是西装皮鞋的望风家伙一挥手,里面的恶心长头发家伙跑出了店门。
楚楚喊道:“小偷!王耀!快追呀!”
王耀抖着:“楚楚,我,我再给你买一部更好的。”
妈呀!我的手机肯定也是在那个长发小偷身上。敢偷我手机~!?我管不了那么多,冲了出去,那个家伙没跑远,跑也不快,老子跟住了他,用力的抓住他的恶心长发一拉,他摔在大街上,我俯下去往他鼻子上就是几拳,他痛苦的捂住鼻子。“!死小偷,把我手机还给我!”
突然,后背被人踩了一脚,我摔在地上,快速的爬起来。刚才在门口望风的两个同伙恶狠狠的:“妈的!小子想死是不是?是不是不怕死!”其中一个拿着匕首对着我,离我不到两米远。老子也气了,把手上买给洋洋的挂钟扔到一边,从衣服里把那把蒙古刀抽出来,拔出闪着白光的刀,扔了刀鞘。用刀背狠狠地往地上想爬起身恶心长头发小偷的小腿上打了下去。“啊~~~!!!”长头发满地打滚。如果用刀刃砍下去,他的脚不分成两半才怪。
两个站着的家伙退了几步,我晃了晃手里的蒙古刀:“知道我为什么有这样的刀吗?你们是职业小偷,我是职业杀手,要不要用你们手里的那把削铅笔的刀和我的杀人刀划两下?!”踢了脚下的长头发一脚,踩住他的长发:“你把我东西还给我!”两个站着的同伙看着我手里明晃晃的刀,手有点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