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替身,哪怕那个人是她自己也不行。说到底,她只是不想和傅然有任何感情牵扯,她要利用他,但不是和他牵扯不清。
“滚!”攥紧她的小臂狠狠甩开,男人面色很不好,怒气全部饱含在这个字里,犹如波涛暗涌的大海。
冯甜甜清楚惹怒了他,没想再逗留下去,扯过衣服遮住裸/露的部位,从车上下去。
两脚刚刚站稳在地上,车子离箭之弦,绝尘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下吧,这文编辑要求入v,所以几乎没有选择的权利,明天不更,存稿,周五入v当日三更合一(一万字),之后日更。
第二十三章
冯甜甜抱着胸口,踩着高跟鞋,走在街上。
灯光将影子拉得老长。傅然的外套披在身上,又长又大,拉住领口,将身体拢进去裹紧,勉强遮盖住胸口的蔚然一片。
显安的初春,冷的很,风从底下灌进,贴着小腿一路爬升,冯甜甜紧紧抱住自己,仍是冻的直发抖。
车辆熙攘,她目不斜视往前走。那些车子、那些人,吵嚷喧嚣的街头,与冯甜甜毫无关系。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好像被人喝完随手丢弃在路边的矿泉水瓶儿,冯甜甜抬起头,城市的夜空被灯光照的通亮,恍惚想到多年前第一次来显安的那些日子。她对这个城市从未有过真正的融入感,天生的冷感以及与父母兄弟长期隔离,冯甜甜从没有把这里当作过自己的归宿和家乡看待,但是她很清楚,生存就是在这片土地上适应,不仅如此,要如鱼得水般活着。
她是这样的人,为了自身发展,更好地活着,去低头,去尝试以前从没有做过的事情,哪怕被所有人骂、看不惯,她都不会太在意,名誉和金钱摆在面前,她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但是今天,冯甜甜感到前所未有的沮丧和挫败,虽然她并非想和傅然发生情感纠葛,但是事实证明,傅然并非因她的魅力而倾倒,他心心念念的仍然是他们的过去,也就是说,在傅然眼里冯甜甜毫无吸引可言!
这对她作为女人的自信力无疑最沉重最致命的一击。
怎么会这样呢?
怎么会这样呢?
冯甜甜百思不得其解。
隔着外衣,冯甜甜右手抚上胸口红痣的位置,实在太气人了,脑子里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好像和过去的自己暗暗较劲:他喜欢你么?那好,毁掉便是。
明天,她一定要找本城最好的医生点掉这颗痣。
出租车是不会乘的,最近关于单身女性深夜坐出租车遇歹的新闻不少,虽说显安治安不错,今天情况太特殊,衣服前面豁开好大一个口子,难免不叫人想入非非,冒险的事她不干,给人打电话叫来接怕他们担心,左右想想,不如慢慢腾腾走回去算了,好在脚程不算太长,最多二十来分钟到她的小区。
闹区,一溜烟的小吃店大排档还没散场,一个身穿礼服光鲜亮丽的女人走在灰扑扑散发着油腻味的小街上,十分惹眼。浑身弥漫酒气的醉汉从后面抱住冯甜甜,一张臭嘴挨的极近,在她脖子上嗅来嗅去,手不安分地捏住她的屁股,说着肮脏污秽的言语,明显是借着酒劲占便宜。
热气袅袅的喧嚣空气里,人们只是看戏,没有人打算多管闲事。醉汉力气大,冯甜甜也不是好欺负的,正准备高跟鞋狠狠扎下去,只可惜势单力薄,一下子没扎稳,差点崴了脚,她忍着恶心,身旁那么多冷眼旁观的人群,才是真的叫热心冷。死命挣扎,醉汉将手伸到前面,拉她披在身上的男人的外衣,冯甜甜使劲拉住,眼见衣服要被扒开,她哪里受过这样的不堪,奈何再怎么样也只是一个女人,单薄和弱小在这一刻尽显。
身后忽然降下一道人影,醉汉松开冯甜甜,随着一声哀嚎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周围哗然一片。
灯影下面,一抹高大身影罩住她。
身后,熟悉又震怒的声音:“别让我再看见你,滚!”
醉汉见形势不妙,摇摇晃晃地爬起来,朝反方向跑走了。
冯甜甜背脊一僵。
那一瞬刻,说不清的复杂情绪侵袭上来,好像一片羽毛轻轻的温柔地拂过她麻木多时的心,甚至,她隐秘地发现,竟然有一丝丝微微的欣喜。
来不及分析忽然而至的微妙情绪,肩上一暖,掉在地上的衣服被人捡起,披在她身上。冯甜甜侧目,傅然低眉敛目,站在面前,神态和样貌依旧不变,光垂在他脸上身上,柔柔的罩着,轮廓像画笔的线条勾勒出来的。
冯甜甜低头拉拉衣服,忽地鼻子一酸。她垂着头,没看他,“怎么回来了?”
傅然没答话,手摸过去,拉起她的手,只有一句,淡淡的,要随风飘走般:“走吧。”
他不会告诉她,事实上在半路上就已经后悔了。一路上,想了很多,从来没有这么乱,因为她的那句,“我是冯甜甜,不是珍珍,记住,我叫冯、甜、甜,你心里的那个珍珍已经死了!”
傅然接受不了,一气之下叫她滚下车,车子开远,心却自始至终静不下来,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在冯甜甜身上找珍珍的影子?这么多年过去,除了那颗红痣,珍珍的影子在她身上难寻踪迹。
闭上眼睛,眼前一会儿出现珍珍,瘦不啦叽的小人儿,盘腿坐在团蒲上念经,听见开门,转过头眯起一双月牙眼,朝他笑;一会儿又出现冯甜甜,坐在会议室里他的座椅上,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他,不要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