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阅读  别墅里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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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大呼上当。想去找那个能说会道的传销商评理,可天地这么大,上哪儿找他去呀?!真是恨天恨地,后悔晚矣!

传销本身并没有错,它是聪明人的犹太人发明的一种口碑相传、节省中间环节的销售方式。但在中国的发展,变了形变了质,变得臭气熏天、危害重重。所以,国家政府经过一段时间的认识、研究和讨论,最后决定一刀切,全部取缔。于是,各大报纸都刊登了关于取缔非法传销的一些报导,气氛变得紧张而沉闷。但是那些尝到甜头的传销公司老板和金字塔顶端的“传销暴发户”们哪里在舍得这么轻易地扔下这棵金光灿烂的摇钱树?他们灵机一动,将“传销”的招牌改为“网络销售”“直销”“连锁销售”等等,换汤不换药,更加疯狂地进行最后的“抢夺”。

尹国华的“中国龙”公司一方面没有像别的传销公司一样在产品上无限抬价,产生暴利,另一方面也没有发展到农村等偏远贫困地区造成极大危害。取缔的是“非法传销”嘛,尹国华自认为他的“中国龙”应该是比较正规的,不属于“非法传销”的范畴。况且,大家都在冒险坚持,大家都不怕,我尹国华怕什么呢,当然也就换个“网络销售”的名继续经营。另外,尹国华正被感情婚姻的问题纠缠着,也没太在意公司这件事。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枪打出头鸟。诺大个成都市,上百家传销公司,最先被查封的十家公司里恰恰就有“中国龙”。这或许是“中国龙”当时在成都迅速而庞大的发展和影响所造成的。尹国华成了这场风暴中最先的落水者之一。

那天,尹国华正在会议室召开公司高层经销商及讲师的会议,公安局的人突然就破门而入了,事先没有一点风声。整个会议室几十个人被一网打尽。公司所有财产、现金转眼间便不再属于尹国华了。在看守所的那几天里,尹国华暗暗庆幸自己在一个月前为林依依买了那套价值三十万元的房产和几天前为了离婚刚交给赵琳的二十万元现金能得以保存,免过了这一灾难。否则,他怎么向这两个女人交待?怎么对得起她们和五岁的女儿珊珊?

十天后,审判结果出来了:尹国华是“中国龙”公司的法人代表、罪不可赦,但视其认错态度良好,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经销商、讲师等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公司所有财产及各人传销所得资金全部没收。

两个女人到监狱里隔着玻璃看到尹国华剃了光头、削瘦了一大圈的模样,全都哭得泪人儿似的。赵琳再三要求不要再离婚了,她不能在他最潦倒的时候弃他而去,三年后她若还是他尹国华的太太,他出来的时候才会有个依靠,才能有安稳的感觉。林依依却对尹国华说:你离婚吧!不要拖累了赵琳。以前,我一直不敢正面说出这句话,我怕那种罪恶感压迫我。但是,现在,我真心劝你,国华,跟她离婚吧!赶紧把手续办好,再拖下去,对她没有好处,对你,对我都没有好处。至于我,我林依依,永远不会离弃你,我会等你,等你三年后出来,我们就结婚!我做你的小新娘,在我们的“宫殿”里做一对恩爱夫妻,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尹国华当然是决意要与赵琳离婚的。从前条件好的时候没有好好待她,现在落魄时不可能再拖累了她。她也还不算老,三十来岁,外表也还有些风韵,现在离了婚,应该还有机会重新找到幸福。所以,必须尽快办理离婚,哪怕是逼也要逼着她办,一天也不能再拖下去了!

但对于林依依,尹国华是既不舍她离开自己,又不忍心让她苦等三年。三年,对于一个二十几岁的妙龄女子来说是多么地美好,多么地宝贵?他怎么能让林依依用这样可贵的三年青春来等待一个狱中囚犯?尹国华这么想着的时候,早已是泪流满面,他声泪俱下地对林依依说:

依依,你走吧!不要等我了!我已经是三十五岁的人了,三年出去,就是快奔四十的人了,我老了!而你还年轻,正当妙龄,而且这么漂亮可爱,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上千倍、万倍的男人,你会有很好的前途的!不要因为我而误了你的美好前程啊!依依,我对不起你呀,两年来,我没能给你一个安稳的家,让你受尽了委屈。现在,我却又陷入囫囹,身不由己,我真该死,真是对不住你呀!依依,你若不想让我在自责中跌得更深,更痛苦,你就离开我吧!去找个好男人,去活出你自己的风采来!走吧,依依,不要再为我受苦了,来世如果有缘,我们从头再来!

“不,国华,”依依哭喊着,“不要赶我,我决不会离开你!我不管来生的事,今生今世,我只爱你!没有再好的男人了,在我的心中,你是我唯一的……唯一的幸福!不要赶我,我不走,不离开你……”

“不要离开!不要赶我走!国华,不要走,不要……。”

林依依在梦中哭喊着,惊醒了过来。当她睁开眼,看到了自己华丽的家,华丽的床,还有穿着华丽睡袍的自己。天已大亮了。透过薄薄的窗纱,隐约可以看见庭院里娇嫩的黄玫瑰,在阳光下,在微风中轻轻舞动。她这才想起自己现在正处在广州市番禺珠江畔的红色别墅中,距离自己昨夜在半梦半醒中所回忆的往事大概已有七年之久了!七年啊,多少个白天的叠沓,多少个夜晚的累积啊!时间是最无情的杀手。有什么事情,经过这么厚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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