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也是,谁不知道金家三爷是读书人,西府里的规矩原就是比别的地方要好些。姨母本来也是要让哥儿姐儿们多学些规矩,日后出人头第。宋太太啊,你倒真应带个头啊,大表嫂不在,你就是应该做个表率,嫡小姐要给你们盛粥了,你们哪能不行礼谢过的。”
好你个柳玉儿,落井下石就少不了你。
宋秀珠眼中掠过一丝恨意,可是当着金老太太,她却不能表示出对柳玉儿的任何不满。
这个时候她还能笑出来,而且笑得既谦恭又卑微,可怜的小模样,一看就是个被嫡小姐欺负惯了的小媳妇。
“妾身谢过五小姐,五小姐辛苦了。”说着,她姗姗拜倒,规规矩矩行了个万福金安。
玲珑牵牵嘴角,微笑道:“宋姨娘不必客气,都是一家人,谁给谁盛粥还不都一样,都是托了老太太的福。”
是啊,你还真是托了老太太的福,不是你巴巴的把老太太从江苏请过来,金媛也不会被禁足罚抄女诫,你也不用引狼入室,把柳玉儿招惹过来,更不会为了一碗粥来给我行礼,瞧瞧,你从老太太那里得来多大的福份啊,全是你自找的。
所以说,做人真的不能太聪明,太会算计。
其他三位姨娘这些年都是看着宋秀珠脸色过日子,平素里鲜少能见到金敏,她们没有子女,在这府里也就是勉强度日,也没有指望,只盼着宋秀珠不找她们麻烦,过些安稳太平的日子而已。
看到宋秀珠行了礼,她们纷纷走过来,也依样画葫芦给玲珑见礼,金贤和金妤虽然也是一百个不愿意,可也给长姐行礼,各自捧了粥坐下,这顿饭吃得格外的安静,掉根针都能听得到。
第八十四章 老毛病
傍晚时分,落日的余晖把汉白玉的石阶染成金红,飞檐上最后一只鸟也飞走了,夜晚即将来临。
花雕穿着绯红的菊纹衫子,绢纱金丝绣花长裙,站在石阶上,衫子的领口开得很低,能看到月白的胸兜和那一片莹白的雪肤。
她正值花信之年,比起那些十四五岁的小宫女更有风情,樱桃红的胭脂把她的俏脸点缀得美仑美奂。
她站在石阶上,仰头看着对面二层小楼上,那个正在踱来踱去的身影。
“你招虱子还是招跳蚤了,这半天就没见你停下来。”
闻言,那个正在走动的身影停下来,看着楼下石阶上的丽人,笑道:“你这是跟哪个堂子里的姑娘借来的衣裳,可惜穿成这样也勾不住男人。”
花雕气得咬牙切齿,低头脱了脚上的绣鞋就朝小楼上扔过去,楼上的闪辰一见,扬手接过,大笑着又把绣鞋扔回来:“你去问问,哪有你这么粗鲁的花姑娘,客人都让你给吓跑了。”
花雕生气,接过绣鞋重又套到脚上,问道:“死猴儿,我问你,殿下怎么还不回来?”
闪辰哼了一声,心道你问我我问谁去,我若是知道殿下去哪儿了,还用在这里转圈圈吗?
殿下已经消失两天两夜,所以花雕准备亲自出去找找。
殿下已经十八岁了,能让男人夜不归宿的地方,当然是青|楼啊,教坊啊,说不定还有那些暗门子一楼一凤什么的。
所以花雕准备趁着夜色,深入敌营,把殿下找回来。
这身衣裳就是她给自己准备的行头,可是打扮妥当了,她又嘀咕上了。
并非她害羞,花雕姐姐从来不知道害羞怎么写。
她是怕她不懂规矩,被人识破身份。
身为御前带刀侍卫、皇子近身的三杯好酒之一的花雕姑娘,竟然沦落到那种地方,明眼人一眼就能知道,十二殿下肯定也在那里。
别以为当皇子的就能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如果真的被人在那种地方发现十二皇子,这就是一件大事,一件很大很大的事。
所以,准备妥当的花雕姑娘终于望而却步了。
她就站在石阶上等待天黑,可是天色真的就要黑下来了,她却不想去了。
若是这个时候,十二皇子忽然回来了,那该多好啊。
殿下每次出去,去的哪里,去做什么,花雕全都不知道。但她以为闪辰是知道的,殿下不近女色,却整日和闪辰在一起,花雕如果没有往那方面去想,那她真是白活了。
可现在来看,闪辰竟然也像是不知道的。
她从小看着闪辰长大,他的样子不像是装的,虽说这只小猴儿不地道,谁也摸不清他的心思,可他刚才虽然在取笑她,可他眼里却是透着焦急。
殿下不能出事,他真的不能出事。
“死猴儿,我就是担心殿下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真若是遇到那些人,别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人家啊。”
花雕仰头望天,天空已是灰黑,夜幕就要降临了。
闪辰飞身一跃,如同一只大鸟轻轻飘落在花雕面前:“你换上这身衣裳站在殿下面前,殿下也不认识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毛病,如果那些人真的和他遇到,这事还真的不好说。”
“你说实话,殿下平时去哪里,你真的不知道?”花雕不死心,男人的事可以不告诉女人,但不会瞒着身边的男人。
当然,殿下怕是早就不把闪辰当男人看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