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路过球场,看到了一群群年轻学生们在球场上毫无保留的展现自己旺盛的j-i,ng力和对篮球的炽热喜爱。
席澍清向来喜欢赤诚纯粹的人和事,而后,他驻足,多看了一眼,因为那一眼,他又看完了球场中的整场对垒。
那一眼,近似致命的一眼,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一个飒爽又有智慧的耀眼少年。
那个男孩儿有着青春洋溢的躯体和成熟敏锐的思想。
他看到了喻熹穿着艾弗森黑红鲜明的3号战袍,奔袭于人群,他气焰嚣张的玩着变相过人,狡黠灵活的运球投球;他鬼手妙传,无私的助攻喂投队友。
那孩子能在前线冲锋陷阵,也能在帐内指点江山。因为有军师的大脑,场上的局势风向可以说是由他一个人掌控着的。
艾弗森是十几年前他自己也曾喜欢过的,那个仅凭一己之力带着整支队伍冲进nba总决赛的76人当家球星,可事实是艾弗森刚则易折,无奈英雄末路,与冠军戒指擦肩而过,抱憾终生。
眼前身着艾弗森战袍的那个少年,冷静镇定,有勇气有担当还懂得保持谦逊。即使风向变了他也不急不躁,能及时有效的布防、调整战术重拟策略,不一味地去横冲直撞拼血性。
席澍清喜欢懂得动脑子的人。
全场十几个小伙儿,他的目光一直在喻熹一个人的身上流连,胶着粘着扒拉着,黏稠无比,像人们贴在背后的狗皮膏药。
结束后他看着自己前面有两个花痴的小姑娘偷拍喻熹,不知为何,他竟然生了点难言的滋味堵在喉头。
他看着喻熹倾倒瓶装水去解热的动作,肆意潇洒,自由不羁。他观察他熟练的给自己处理伤口活血化瘀,及时警醒,张弛有度。
一瞬间,席澍清决定,他一定要得到那个少年。
因为他确定自己喜欢眼前那个收放自如的少年。
而后他仔细打量同场的薛纪良,总感觉那孩子眼熟,沉思回忆了好半天后,他才想起来他好像是薛芸的那个侄子。
巧了,看他们哥俩勾肩搭背亲密无间的样子,他们极有可能是同班同学,那一切都好办了。
直到场上所有的小伙子们都纷纷散去,席澍清才取出车钥匙开车驶离学校。
在车上,他拨通了院长的电话,接过他的橄榄枝,正式接受了他的入职邀请。
按照学校的高层博士引入计划和公开的招聘书,f大能给他的福利待遇非常丰厚,丰厚到让很多青年括房、车、科研启动资金、安家费等等,但他全都推了。
他跟院长说:这些我都不需要,我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只签合同不入编,签一学期,合同到期,我想走就走;二是新的一学期,我要教薛芸她侄子所在的那个班。
院长求贤若渴,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事后寻思着席澍清的要求,合同制意味着放弃编制,虽遗憾,但这种难得的人才他能留一时是一时,入编嘛以后还可以再慢慢商榷。
至于教薛芸她侄子,本市法律人的圈子就这么大。薛芸作为大型物流公司的clo(首席法务),从事法律实务多年,大家都是熟人了,可能是卖个人情,这也不奇怪。
对他来说,席澍清这点要求算什么,都好办。
就这样,席澍清顺利且迅速的入职f大法学院,当讲师教两个班的新生,这事最终是这么定下来的。
.......
席澍清阖眼,重温那个夜晚的场景,那些往事对他来说一点都不像是过眼云烟,因为他至今都历历在目。
他跟喻熹三言两语讲完他到法学院当讲师的机缘后,又说:“喻熹,你不是问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喻熹一双眼早肿成了红灯泡,他默默流泪,忍不住小声呜咽抽泣。
原来......
原来他那么早就注意到他了......
原来缘分竟开始得那般的早。
出乎意料,大喜过望,这绝对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自己明明不是个哭包也不是个矫情的人,但却一次又一次的在这个男人面前泣不成声。
这一次他流泪,是一种难以置信过后的喜极而泣。
克制是高级的情绪,此时他应当克制,所以他没有选择畅快淋漓的嚎啕大哭一场。
“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疯狂、幻灭、极致颠覆的人太多了,而与此同时,能找到一个临界点,能给自己划定一个度,始终保持克制、警醒、未雨绸缪的人却不多。”席澍清最后做了个总结,“我在你身上,能看到一种无需刻意去营造维持的度量和平衡感。”
席澍清这小半辈子,无论做任何事,都在追求一钉一铆的吻合感,那是一种刚刚好的平衡感,不抑不扬,不畏缩不激进,可他总需要花大量j-i,ng力去维持那种状态,以确保自己不偏离轨道,不走极端。
而那晚他突然发现,喻熹不用去刻意营造,仿佛那种刚刚好在他身上就是天生的,是自然而然的。
比如明明他那么喜爱篮球,却仍能在那种直接对抗的激烈运动中,保护好自己,时刻防范运动中的风险,可与此同时,他也确实玩得足够淋漓尽致。
这让他好奇,欣赏,感兴趣,一心只想接近,从而一探究竟。
在往后的每一次相处中,他一点点挖宝,一步步沦陷,以至于最后完完全全对那个少年心悦到不能自已。
“你可能认为...我成为你的老师,这是巧合。我们之间所谓的偶然、意外或缘分,其实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