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莫迟道:“书里有。”
陆汀把他的手臂抱在胸前,斜靠上他的肩膀,发旋处的头发被静电带起,毛绒绒上翘,“反正以后我有什么不知道的,我都要问你。”
邓莫迟扫视过满街的招牌,雨水蒸发,湿漉漉地上泛,把那些门店溢出的菜香也闷得浓郁,“我借你书。”他说。
“借了书还能问你吗?不能问的话,我就不看了。”陆汀明目张胆,不学无术。
“……”邓莫迟选择沉默,他看中了一家挂着繁体招牌的港式餐厅,因为陆汀的信息素包围在周身,似乎起了某种净化作用,让他在满街令人作呕的人味儿中判断出这家飘出的菜味最香。
于是他半拖半拽地把陆汀往那嵌着黄玻璃的棕绿色铁门里带,“香香茶餐厅”,玻璃上贴有粗体红字,老式地板砖的花样很缤纷,像卵石。眼看着有服务员迎上来,陆汀也就立刻不耍赖了,在餐厅挤挤挨挨的大厅里警觉地按着自己的包,另一只手还是轻轻捏着身边那人的袖口。
“我也问你一个问题吧。”邓莫迟在一张两人桌前停步,上一摊还没来人收拾,他就看着那些冷饭残羹,半眯起眼,更像种探究意味的观察。
“有问有答,再问不难。”陆汀打起保票,“本片儿警倾情为您解答。”
“什么菜里有土豆?”
第14章
那答案可太多了。
作为易于种植也易于烹饪的淀粉类块茎蔬菜,土豆在特区也相当流行。煎炸炒炖,主食烧汤做沙拉,陆汀甚至吃过高分子土豆泥冷冻制成的甜品,圆圆一个空心球立在银质底座上,薄得能够透光,冒出丝丝冷气。
和他同桌的诸位高品位人士都要先拍照再闲谈最后再淋上考究的酱汁细细品尝,而陆汀往往比较另类,似乎也没人指望他参与社交,都是任其坐在桌尾,随心所欲。他对着那道精致菜肴,手指稍微一碰就能融出个洞,吃进嘴里就像吞了个泡泡,什么味道都没有。
他还是喜欢电影院里和爆米花一起售卖的薯片。每次和姐姐一起去,或是再加一个舒锐,他都会买烧烤风味的。
然而如今翻看菜单——居然是印在纸上再加上一层塑封,可以拿水性笔反复打勾擦除的那种,看划痕已经上了年头。寥寥几列菜品,陆汀只找到三道勉强与土豆相关:
奶油薯蓉浓汤(含人造脂肪)、植物油炸粗土豆条配酸甜酱、红酒杂蔬牛腩煲(厨师长五星推荐,非冷冻牛肉)。
当然最后那个可以即刻排除。牛不比禽类方便批量培养快速成熟,尽管如此,仗着能弄到新鲜牛肉,一道菜就要一千八还是太夸张,都赶得上特区物价了。忙活半个月下来统共也没赚到多少,还拖家带口的,陆汀才不想让邓莫迟当那个冤大头。
于是他拧开笔盖,郑重地在炸薯条后面打了个勾,又浓汤后面写了个“2”,除此之外,他还凭借对港餐经典菜的印象选了一份叉烧包,一盘烧鸭饭,一碟白灼青菜。
邓莫迟接过菜单看了看,“能吃饱吗?”他问。
“能吧,我又不饿。”陆汀招呼服务员过来,却听邓莫迟道:“我吃不饱。”说着他就拿拇指抹掉烧鸭饭后的勾,端正地写上一个“2”。
陆汀眼睁睁看着他,默默想,完蛋这顿要上两千了。不过这人的饭量他也的确有数,属于你以为他吃饱了也不见他喊饿实际上他再塞什么进去都不带犹豫的类型,最近干活的时候自带早餐午餐,陆汀都会给他准备两个人的量,并且每次都被毫不浪费地消灭干净了。
邓莫迟把菜单递到身穿红唐装的服务员手中,似乎心情不错,还说了“谢谢”。随后他就喝了口茶水,插着口袋,转脸出神地看向窗外。
视野很好,调色盘般的夜景,通着电,掺了更多的黑,被窗棱切割成均匀大小的方块。陆汀也看着它们,“老大,你以前来过这家店吗?”
“只是路过。”
“我也没来过,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陆汀支起半边脸蛋,目光又移回邓莫迟脸上,似乎只有这种时候他才能肆无忌惮地看,而对视时不行,功率太高会把他烧坏的,“其实我们在巴士站第一次见面那回,也是我第一次下来。我从一个相亲饭局逃了。”
见邓莫迟对此毫无表示,陆汀又补充,颇有点危言耸听的成分:“九个最矮也得一米九,都壮得跟机器人似的,要不是我跑得快,你今天就见不到我了!”
邓莫迟这才转回头来,正撞上陆汀瞪直的眼神:“跑得更慢、更快,都见不到。我们就不会认识。”
只是实事求是的话,被他平平淡淡一说,却在陆汀心里挠出些宿命论的感觉,又想到,诸如命中注定,诸如一见钟情。他闪开目光,灌了两口茶水:“反正我觉得那天运气很好啦。以前就只有小时候被姐姐开摩托带来过一次,她还不让我下地,”他又轻轻、慢慢地说,带着点孤陋寡闻的羞赧,“跟着你我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多地方是我没看过的。”
“好看吗?”
“好看!”陆汀按着太阳穴拉长眼角,从他这个角度能看到一家彩票馆,眯眼看清楚了,门口居然有个大半夸张的女郎扮成红皇后的样子,顶着白墙似的皮肤招揽生意,新奇极了,怎么能说不好看呢。
“我觉得不好看,”邓莫迟却道,“脏、乱、病、死,还有偷抢和行骗,就是这些东西。”
他鲜少这样表达主观观点,仍旧保持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