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咬牙撕下一条衣边,一分为二,在两个掌心各缠两圈,简单的做了包扎处理。
至于左臂上的伤,被刀拉出了一道三寸来长的大口子,皮肉翻开,隐约现骨。血,汩汩的往向淌,才几十息的工夫,半条袖子已然被染红。
这么深的刀口,必须做缝合处理。但,不是眼下。一来,没时间;二来,他手边也没有缝合的工具。
沈云深吸一口气,伸出右手的食、中二指,“叭叭”,干脆利落的将伤口的血道封住。
血很快止住了。但是,后遗症也如影相随——他的整条左臂麻嗖嗖的,完全使不上劲。
如此一来,他的战斗力势必大打折扣。
好吧,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伤口这么深,如若不封住血道,止血,用不了半个时辰,他便会因失血过多,而陷入昏迷。那时,就算外面没有敌人,他也极有可能会死在这片林子里,连尸身也最终将沦为野物的美餐。
又撕下一条衣襟,右手与牙齿通力合作,他简略的包扎好伤口。
收拾妥当,现在,他可以全力对付外面的小头目了。
方案,他早就想好了——仍然是本着以已之长克敌之短的原则,把人引进林子里,除之!
岸边,小头目望着对面的小树林,眉头越皱越紧。六人过河,两人掉进河里,被惊马生生踩死;一人折在林子边上……即便如此,最后还是有三人顺利进了林子里。其中一人还是他最为信赖的小队长。
可是,为什么三人进去半个多时辰了,林子里什么动静也没有?
只是一个受伤的贼头而已,实在不好对付,你们他、娘、的,不会放火烧了这片林子啊!看他能往哪里逃!
全他、娘、的是酒囊饭袋!
他的眼底噌噌的窜起怒火。
然而,转念又一想,他的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莫非那三个废物让贼头给逃了,怕老子降罪,索性也一道儿逃了?然后,他们合伙去附近随便杀一个人,割下头,再回来跟老子讨赏?
以他对自己手下的了解,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好吧,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们仨带回来的头颅是真是假。反正贼头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只要是成年男子的头,他回去之后,都能请到功。
只是……混账东西,也不会滚回一个来,跟老子吱一声,害得老子白在太阳底下晒这么久!
身上的盔甲被晒得发热,裹在身上,捂得他出了一身汗,里衣都湿了,难受之极。小头目先是回头看了看身后。是一个杂草坡,连个遮荫的地方也找不到。只有对面的树林子,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看着就甚感凉爽——林子里还有鸟叫声,说明林子里早就没了人。再说,贼头受了伤,必定是一心逃命,不敢恋战。半个多时辰,足够那贼头逃出十来里。所以,他完全可以去树林子里一边乘凉,一边等那帮混账回来。
于是,小头目打马淌过河,大大咧咧的冲进树林子里。
一股子带着草木芳香的凉气扑面而来。
“真凉爽啊!”他惬意的解下头盔,脱掉上身的盔甲,随手挂在马屁股后面,四下张望,准备找个舒适的地方,下马小睡一场。
很快,他看中了一处——左前方,十几步开外,有一棵大樟树。树底下铺着厚厚的落叶,分明就是睡觉的好去处!
“驾!”他用脚轻轻踢了踢马肚子,策马跑过去。
不想,半道上,他刚用长刀扒开一蓬一人来高的杂草,突然,座骑“咴咴”惨叫,往前栽倒。他不曾防备,身子一歪,随即被甩下马背。
小头目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坏了,绊马索!
不过,很快,他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他看到草丛下面藏着一个大土坑。
唔,是新挖的。旁边的黑泥堆一看就是新翻出来的……
扑哧——,坑底倒埋着三柄锋利的长刀,齐刷刷的穿过他的胸脯。
“砰!
座骑也掉下来,狠狠的砸在他身上。
天,突然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