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的时候,夏晓也学过这些歌,可长大后基本没唱过了,甚至也不记得了,现在看着杨雪华几个选歌,夏晓忙道:“不如唱《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吧。”
至少这首歌,夏晓更为熟悉一些,长大了也常听一些,而且大学时举办了歌唱大寒,夏晓那个时候看到奖金有些丰厚便报名参加,唱的正是这首歌拿了二等奖。
“夏晓唱来听听?”杨雪华道。
其它人也附合着,“是啊,倒没听过夏晓开过嗓呢。”
夏晓拿着杨雪华的歌本,看着上面《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的歌词,轻哼了起来。
啪啪啪声,杨雪华和王爱华她们拍起了手来,“不错,夏晓的声音甜美清亮,唱的好听。”
“夏晓,你再唱这首。”杨雪华把歌本翻到了《让我们荡起双浆》让夏晓唱唱。
夏晓无语,但这首对她来说也不难,儿时常唱的,所以夏晓也轻快地唱了起来。
董美华酸溜溜道,“没想到夏晓竟有一把好嗓子呀,之前倒藏着,这要是参加县里的比赛,没准还能再给生产队拿个奖回来。”
女人在一起都爱比较,夏晓也不觉得奇怪,宿舍里长的最漂亮的就是孙玉华,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不过孙玉华高冷,不好接近。
而且从孙玉华的表现来看,她的家世应该不错,就不知道父母都是做什么的,孙玉华没说,大家也没有问。
杨雪华生的清秀,但气质好,和孙玉华站在一起,半点也不输人。这也因为杨雪华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杨雪华又是个才女的原因,一看就带着书卷之气。不过夏晓不由为杨雪华担心,还有六年就是特殊时期了,那个特殊时期教授老师这些是很危险的。
还有夏家,在原主的记忆里,原主的小婶也是当老师的。
夏晓是什么也不能做的,没到那个时候,没有发生那些事之时,你一说出来,别人当你有毛病,夏晓还不会傻的透露这些敏感的事来。
王爱华生的一般,但人看着大气干练,有一股冲劲,什么时候都精神抖擞的,反正宿舍里大家都是服她的,而且在知青点里,王爱华虽年轻,却也担任着小组长。
而冯英倒生的不错,只是为人有些沉默,和孙玉华的高傲不同,夏晓觉得冯英有些小自卑。
至于董美华,虽然生的圆润一些,但五官看着挺不错的,若是瘦下来,那保准就是个大美女,和孙玉华不相上下。
只是董美华有些爱计较,掐尖,夏晓也发现了这一点,只要她做的比董美华好一些,或者大家对她好一些,董美华就不太开心了。
不过除了这点,董美华也是个开朗的大姑娘,乐于助人。
人无完人,夏晓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点缺点就否定了这个人,总的来说,她还是很喜欢她的这些舍友的,大家偶尔也会有矛盾,但可爱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哪里,比不上美华。”夏晓这也不是谦虚,董美华确实有一把好嗓子,唱民歌很好听。
还有孙玉华也是有一把好嗓子,不过孙玉华的嗓音偏尖细,应该是学过戏曲的。
最后知青点合唱《我的祖国》,而夏晓独唱《听妈妈说那过去的事》,孙玉华唱黄梅戏《女附马》,董美华唱了一首浏阳河。
杨雪华和王爱华、冯英三人除了队里的节目,还有和知青点排练的话剧。
定好了节目,大家就开始演练了。
“哎,你们听说了没有,李胜美的那两个儿子回来了,长的可俊了。”董美华道。
宿舍的人开始八卦着李胜美的两个儿子,夏晓一听到李胜美的名字就不感冒了,所以对李胜美的儿子也没啥兴趣。
“听说当了军嫂就可以随军了,去年梁丽丽不就嫁了个当兵的吗,已经随军去了,都不用在生产队里干活了。”董美华道。
这话一落,几人都有些心动,都是女青年,年轻貌美,谁都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把自己给弄丑了。
虽然随军不见得轻松,但在大家的眼里,至少比开荒种田好啊。
便是夏晓听了都蠢蠢欲动,虽然她现在还小,可以后可是找个当兵的,就可以随军生活了,也好过在生产队里熬十**年。
不过李胜美的儿子就算了,那样强势的婆婆,夏晓摇头。
因着李胜美两个当兵的儿子回来过年,知青点的女青年们一直在议论这事,说李胜美的两个儿子多好看,甚至还拿着郑向红的两个儿子对比着。
夏晓没有见到,所以不好评论,不过因为对李胜美不感冒,所以夏晓也不关注这些事。
凤轻轻说
随军是要看级别和条件的,不是所有军嫂都可以随军的,后面会提到。
第14章 贺学兵
年三十这天年会,生产队里热闹一片。
夏晓凑到郑向红的身边帮忙摘菜,郑向红道:“你一边去坐着吧,别弄脏你的衣服了,一会你可是要上台表演的。”
“没事,跟婶子一起干活有劲,我就唱两首歌而已,也不费事。”夏晓不是不上心,只是现在紧张也没用,再说以前学校的大舞台她都上过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紧张的。
“红姐”一个穿着一身军装的黑瘦青年跟郑向红打了招呼。
郑向红笑道,“刚子,部队放了几天假。”
“五天”军装青年咧嘴一笑,露出了两排白牙。
“那不是过完年就得回部队了。”
“是啊,红姐我先过去帮忙了,明天再上门找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