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大王:人生中接到第一份告白,激动得很,问那家伙喜欢我什么,对方说觉得我特爷们儿,敬我是条汉子。我想了想,给了他一个爷们儿的回应——打哭为止。
端清:……
叶浮生:师娘你怎么不说话?
端涯:我爆料!二师弟十三四岁那时候长得可水灵了,有一回新来的小师弟冲上去就给他送花,说“师姐我老喜欢你了”……二师弟的表情我至今难忘。
叶浮生:我更好奇那个送花的下场……
端衡:……这就是我的黑历史了啊。
第120章 立誓
孙悯风醒过来的时候,几乎以为天还没有亮。
这个地方阴冷昏暗,屋子里只点了一盏豆大的灯,映得出墙上摇曳的人影,却看不清坐在桌后那人的脸。
他只手撑着床伴,腹部还疼,只是这疼痛叫他安心,说明伤口的毒已经清理干净。
此番奉命赶往问禅山,星夜兼程到了伽蓝城,眼看只剩一天路程,孙悯风本来打算歇歇脚,岂料在这一晚就出了事儿。
这座城里不知何时被人布下为数不少的暗桩,医馆、酒楼、茶肆、客栈……但凡来往之人有所交往处,都已处于控制之下,孙悯风又为了秘密赶路,身边带的人不多,这一下便吃了亏。
本来是念着问禅山上人杂口多,孙悯风派人去医馆采买些常备的药材,甚至都刻意拆开了方子,零散而购,却还是被人盯上。买药的手下一去不回,葬魂宫的爪牙却摸了过来,不仅潜入屋中杀人,还一不做二不休,放火烧了整间客栈,弄出声势只当是走水。
孙悯风医毒卓绝、武功三流,除了轻功不错尚能跑路,单论拳脚兵器就连秦兰裳都能一棍子敲死五个他,偏偏葬魂宫此番舍了血本,怕是掏空了大半迷踪岭,竟是把五毒卫都派了出来。
五毒卫中,“百足”司暗杀截货,受青龙殿主厉锋所辖;“天蛛”主潜伏刺探,由朱雀殿主步雪遥所管;“金蟾”掌生意来往,为玄武殿主魏长筠打理;“魔蝎”护暗桩行动,受命于左护法赵冰蛾;剩下的“蝮蛇”则直属赫连御,掩其后路,为其锋芒,首尾相接。
依照情报来看,此番“金蟾”和“蝮蛇”留守迷踪岭,“天蛛”和“魔蝎”潜入问禅山,“百足”却因厉锋留于迷踪岭缘故临时交于魏长筠,故不知其安排。孙悯风怎么也没想到,这样一支可怕的人手竟然就藏在伽蓝城,把守住这个来往要道,仿佛守株待兔。
他带来的那几个人在“百足”面前根本不够看,甚至还会暴露百鬼门的行迹。孙悯风被一刀破腹、逼到死角时还为此头疼,却不料会有人帮忙解决这个麻烦。
孙悯风一行八人除了他外再无活口,“百足”的这十六人也没一个能活着回去。
那个女人,在孙悯风进客栈时还看见她在柜台后算账。只是当时女人还一身粗布衣裳,头发胡乱盘着,脸也蜡黄,看着就是个半老徐娘。
孙悯风去交银子时对上她一双眼,发现这女人其实有一对秀眉妙目,只可惜眼角现了鱼尾纹,眉毛也画得粗陋,额头上还有块胎记,平白减了颜色。
旁人看她一眼就无趣,孙悯风却盯着那双眼睛看了半晌,直到属下都忍不住轻咳。
可惜了。他心道。
孙悯风平素阅人无数,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想,倘若这老板娘不被天嫉妒,又肯好好捯饬自己一下,再年轻个十来岁,怕是能名满京都、艳盛天下。
常人说美色,多言红颜皮相;才人道美色,多谈骨气修养;圣人言美色,多誉精神独高。
孙悯风自诩哪种人也不是,他就是个怪人,看得入眼的自然也怪。
他看上这老板娘的眼神——于市侩平凡里不经意时流泻的讥讽冷厉,仿佛满池淤泥里开出一朵格格不入的荷,亭亭玉立,美而不群。
旁人眼里弃如敝履的女人,何尝不在讥讽这些有眼无珠的人?
这当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孙悯风本想着此间事了,定要再来寻老板娘谈天说地,却不想在这一夜生死关头,又是这女人救他一命。
一刀劈开火海断梁,又一刀反手插入杀手咽喉,孙悯风看着她脸上的伪装被汗水弄花,愈加惨不忍睹了,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他就疼昏了过去。
“醒了就别发呆,奴虽惯于等待,有时候也不喜欢等待。”轻柔的女声响起,孙悯风循声望去,看见桌后的人拿起长针拨亮了灯芯,照出一张含春玉人面。
罗裳微敞,暗香盈袖。
孙悯风一手捂住伤口,盘膝而坐,笑道:“在下之前道老板娘是个美人,却被啐了一句‘睁眼瞎子’,现在可算是洗雪冤名了。”
盈袖抬眼一笑:“奴家之前闻说鬼医喜怒无常是个厉害人物,却正赶上一场美救英雄,如今可晓得见面不如闻名了。”
“什么人的名树的影,左右不过是他人口中言、他人眼中看,与你我有何干系?”孙悯风大笑,“正如我听说明烛赌坊从不做亏本生意,此番却得不偿失救了我,也是名不副实了。”
盈袖目光一闪:“鬼医知道这是哪里?”
孙悯风摊开手:“普天之下敢从葬魂宫手里抢命、还能抢得过的并不多,我随便猜了一个,多谢姑娘不吝承认。”
聪明人大抵是总要多长几个心眼,盈袖勾了勾嘴唇,道:“明烛赌坊的确不做亏本生意,然而人总有意气用事的时候。”
“看来救我是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