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非摇摇头,显然对朵菲本人、对娶公主都不感兴趣。
反倒是菲力劝他,“大人,娶殿下是最快的路,可以省掉您很多事情,而且朵菲殿下毕竟是公主,血统高贵,您们将来的孩子也会具有最浓厚的神血。”
“她有野心,她想做的是女王,不是想让王夫掌权,也不是想做一个只会生孩子的女奴,”哲非转身,从菲力身边走过,“我不想每天晚上睡在床上还要提防自己的床头人。”
菲力目送哲非走下土墙,仰头望天叹了口气,他想念他的女人了。那个女人虽然只是一个女奴,但他一直都觉得她比公主更高贵、比神侍还要聪明,让他每次见到她都想膜拜她、亲吻她的全身。
“菲力。”哲非停下脚步。
“在!”
“等斥候把祭司大人失踪的事查明,你跟我一起去一趟九原。”
“是。”
九原部落。
格兰玛族的女族长,那个给自己取名叫兰玛的少女握着炭笔正在认真地学习画素描图,这是她最喜欢的课。
上这趟课的人不多,一般都是喜欢或者画得好的人才会来。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兰玛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对的。
现在的生活跟以前差别很大,他们依旧每天都很忙碌,可是不像以前一天中从早到晚忙碌的都是两顿吃食,就这样还不一定吃饱、吃好。
他们现在一天中被划分为好几部分,早上刚起来,洗漱过后,大家便会集合去参加这一天的第一次训练,这个所有战士团都一样,但这之后的课程,除了五天一次大家最喜欢的祭司大人的大课,所有课程全部分开,大家轮流着来。
就按照她所在的第四战士团来说,早晨的训练一般都是一个小时。
训练过后大家就可以吃上一顿饱饱的早食,不用他们动手,只要带嘴去吃就行,吃完也不用他们收拾,甚至连用的碗盘筷勺都有人专门去洗刷。
对了,这里还有一个小笑话,就是那个筷子,大家一开始都不会用这两根小棍子,前面三天还专门有先生来教他们怎么用筷子和其他餐具。
早食后,是文课,先学通用语,一般班上一半人会一半人不会,会的一半人就教不会的一半人,而不管是会的还是不会的除了会说,还学习怎么写。而会写字的人非常少,这点不管你是原本的九原人,还是后来加入的,大家几乎都一样。
然后便是耕种、养殖、畜牧、纺织、医疗等相关的原来只有祭司和族巫才能学到的知识。大多数人都对此机会非常珍惜,学的很认真,而先生们大多也都很有耐心,会带着他们一点点做,解说得非常细致,一直到他们弄懂学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