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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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槐回头,油灯照的他本就算不上好看的脸更难看。白家这个仆人,不大好相与。

小院黑漆漆的一片,油灯照到哪里哪里才有些微弱亮光。容探偷偷握了一下李牧的手,提醒他警惕一些。

结果他们走到房门前,就听见了一阵极其熟悉的声音。

是行尸的声音。

这个白青雨果然偷偷养了行尸在家里!

“你们不用怕,他伤不到你们。”白青雨声音温润,毫无畏惧之色,他接过顾槐手里的油灯,一手拿着油灯,一手推开了房门。

容探往里一看,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贴在了李牧的身上,李牧一只手揽住他肩膀,也朝里看了一眼。

只见那微弱灯光照耀下,一个青年行尸被铁链子绑了手脚,立在房子中央。

说是青年行尸,因为那行尸似乎刚成不久,面目都还鲜活,看得出是一个年轻男人,只是脸色苍白,嘴唇和下巴上满是血污,眼珠浑浊,一眼便看出已经化为行尸。

苏翎忽然趴到容探耳朵上说:“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献臣呢!”

苏翎不说他还不觉得,听苏翎这么一说,他再细看,果然觉得那行尸的眉眼,有几分像李牧。

身高体长,面容俊朗,这行尸活着的时候,大概也是个光风霁月的美男子。

“他叫孟元君。”白青雨说:“是我挚友。”

只是那孟元君如今已经神智全无,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听见了动静,只知道嘶吼着试图挣脱拴在他双臂和脚踝上的铁链子。而在他面前的铁盘子上还残留着半条狗腿,鲜血流了一地。那条被咬伤的狗,大概被送过来做了这孟元君的盘中餐。

他们听着白青雨讲了一遍,才算知道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孟元君和白青雨是至交好友,孟家也是豪门大户,和白家一个住在巷尾,一个住在巷口。就在不久前,这孟元君才刚刚新婚,娶的娇妻,便是白青雨的堂妹白薇,亲上加亲,两人的关系自然更好,照白青雨的话说,“胜过亲兄弟”。

只是这孟元君才刚新婚,就遇到了行尸之祸在青州爆发。一夜之内青州城变成了人间炼狱,孟氏一族全都没能幸免于难。他冒着性命危险把孟元君从行尸群里救了出来,奈何孟元君伤势太重,最后还是成了行尸。

但是白青雨不舍杀了自己这位挚友,便将他养在家里。行尸嗜血,他便将家中的狗宰杀了供孟元君延续性命,到如今,已经杀了十二条狗。

“你们看他,是不是和别的行尸都不一样,跟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区别。”

白青雨望着孟元君说。

这个孟元君,的确和其他行尸有些不一样。或许是一直都有鲜血鲜肉供给的缘故,他的皮相不像别的行尸一样塌陷**,重要的事他衣着光鲜,头戴青玉冠,若不是胸口沾染了一些血迹,穿着打扮真和一般富贵人家的青年男子并无半分差别。

看来白青雨将这位故人照顾的很好。

只是一个行尸,越是像人,越是叫人心里发毛。

苏翎一回到房间就说:“我早就说这个白青雨古怪,他果然古怪,竟然在家里养行尸!依我看,他和那个孟元君关系可不一般!我就说这个白青雨阴阳怪调,有股不男不女的样子,想必这孟元君就是他的情郎呢。”

“他都说了和孟元君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有些兄弟情义比什么男女情爱深多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自己的手足兄弟成了行尸,不舍得杀,也可以理解啊,未必就是断袖之癖。你忘了我当时被咬,李牧不也跟着我走了,也没舍得杀我,难道我和李牧还有什么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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