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手之后,两人立刻抢过弯刀,打出一声呼哨。
其他羌人和羯人收到讯号,纷纷拿起武器,冲向最近的鲜卑人。
原本想着帮鲜卑人打破晋军营地,狠狠捞上一把,再将这些鲜卑人除掉。不想这些汉人十分警惕,营盘造得像地堡,外边还有成群的野狼!
若是和鲜卑人一起进攻,死伤肯定惨重。如果不能取胜,被汉人认出来,部落的生意也会玩完。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干掉这群鲜卑兵,向汉人示好。回到部落后,再向邺城送信,将事情栽到汉人头上,照样能捞到不少好处。
心思既定,羌人和羯人动起手来毫不犹豫,刀刀狠辣,目的就是要将鲜卑兵斩尽杀绝,一个不剩!
“啊!”
鲜卑兵遭遇突袭,经过最初的惊慌,迅速镇定下来,开始三两背靠一处,同羯、羌对砍。
如荀宥和钟琳所言,慕容垂的确打着大军的主意。殿后的队伍并不被他放在眼里,知晓是桓容领兵,才派出几百精锐前往夜-袭。
不料想,鲜卑将官习惯了欺压杂胡,忘记上峰的警告,遇上羌人和羯人部落,照样搜刮牛羊。
和往日不同,被搜刮的部落非但没有反抗,反而愿意出人一起追袭晋军。
理由很简单,这伙晋人带了不少好东西,战功和武器他们一概不要,只要大车和皮甲就好。
“好!”
鲜卑幢主没想过这是圈套,答应得十分痛快。殊不知,羌人和羯人跟上队伍的同时,就是他丧钟敲响的开始。
林中的厮杀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却并不快。
鲜卑人仗着武器精良,和羌人羯人拼死搏杀。喊杀声引起晋兵注意,更引来营外的狼群。
“府君,可要派人前往打探?”
“不用。”桓容刚要入睡,听到秦雷的声音,裹着斗篷坐起身,道,“让弓兵上大车,对着营地外的狼qún_shè击,注意别射死了,赶往林中即可。”
“诺!”
林中是哪族胡人,桓容不关心。
之所以留下狼群,防备的就是夜间出事。这些野兽可分不清种族,管你是鲜卑还是杂胡,一概都是猎物,照扑不误。
不枉费他一路舍弃牛羊内脏,各种培养感情,关键时刻总能用上。
至于敌友?
这个乱世,讲究的是权势,维系彼此的是利益。
他和杂胡做生意,却并未同其结盟。
那些部落的确得了他的好处,但机会送到眼前,照样会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
密林距营地不远,至今没有任何示警,动手的时机也相当突然,足可证明其不怀好意。
今夜没动手,八成是知晓自己不好惹,没有取胜的把我。不然的话,十成会和鲜卑骑兵一起进攻营地,然后再来一场黑吃黑,一箭双雕,一举两得。
他不过是抢先一步,将危险扼杀罢了。
残忍吗?
的确。
狡猾吗?
不假。
但在这样的时代,不能冷下心肠,早晚会成他人的盘中餐,变成砧板上待宰的鱼肉。
桓容十分清楚,走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又如何?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乱世之中,当为乱世之法。
过于心慈手软,不会被人称道,只会被视为软弱。
桓容坐在车内,望着留有剑痕的车壁,静静听着北风呼啸,狼群嘶吼,以及隐约传来的惨叫,双拳一点点握紧,直到掌心留下月牙状的凹痕。
☆、第89章
大雪纷纷扬扬下了整夜。
清晨时分,桓容推开车门,一阵冷风迎面扑来,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郎君,北地寒冷,不比建康,还是多加一件裘袄。”
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仔细搭在桓容肩上。
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随着呼吸,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鹄峙鸾停,道不出的雅致俊秀。
营地中的篝火燃了整夜,因有人看顾,遇上大雪也未熄灭。
狼群在天亮前散去,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不见半点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