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碎银子,买了点儿干粮,两人便离开了镇子。
走得实在走不动了,李犇一屁股坐在地上,没好气地问道:“马呢,累死了,不走了。”
明琛从身上卸下两个包袱,在体积大一点儿他自己的那个包袱里,拿出一把像二胡的乐器。
“……”李犇看着这二胡,一阵无语,这厮有嫌情,出门旅游还带着乐器。“大哥,你不嫌累,背着二胡出来干嘛。”
明琛没理李犇,盘腿坐在地上,闭着眼睛,调了两下音,一阵如万马奔腾的曲调传出……
李犇手拄着下巴,
明琛拉琴的五指修长,随着节奏一张一弛,阳光之下,拉得更长,分外性感。
一曲作罢,明琛收起二胡放在包袱里。
“钱花没了,你可以去街头卖艺。”李犇从曲调中醒来,看着收拾包袱的背影贱贱地来了一句。
男子回过头,看了一眼李犇,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道:“奚琴乃风雅之物。”
李犇听懂了这句话,炸了毛,一个山野村夫还鄙视他市侩,“好好说话,少跟我‘乃乃的’,土包子装什么文化人。”
明琛背好包袱,便没再理李犇,任他在背后张牙舞爪。
远处似有马蹄声传来,明琛俯身把耳朵贴在草地上,听了听,笑了。
马蹄声渐近,李犇往不远处一看,我去,好家伙,一匹雪花白的高头大马一马当先,这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后面跟着五六匹骝、栗、青、黑等杂色马,六匹高头大马,二十多条大长腿,齐起齐落,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一幅奔腾的美,力量美交织在一起的奇异画面在眼前铺开。
白马到了明琛眼前,驻蹄停下,撒娇地在男子手上蹭了蹭。李犇看着一阵黑线,刚才那幅君临天下的气势哪儿去了,你的后宫团可都看着呢。
李犇看了看这个六个嫔妃,有些为难,难道两人要带着一个马队上路吗。“马兄这些小妾怎么办,全带着也太麻烦了。”
这似乎也是明琛正担忧的,他拍了拍白马的头,低声道:“你带回来的,自己决定吧。”
李犇对着这一人一马的神奇互动,甚是无语。
只见白马微微回头,双蹄离地,一声仰天长啸。
只见六匹马调头,原路奔驰而去。
日,果然是一匹不喜欢固定性伴侣的野马,好生恣意。
明琛赞赏地拍了拍马头,把包袱放在马身上,翻身上马,转头看着还坐在地上的李犇。
“我上不去。”李犇坐在原地一动没动。
男子长腿一迈,又翻身从马上下来,走到李犇身边,弯腰把李犇从地上抱起来,直接放到马背上,自己又抓着缰绳,飞身而坐。
至此,
两人一马,踏上了千里临安之行。
☆、第一卷第 33 章
又是一行几日,人困马乏,终于到了金蒙边境。
此去临安山高水远,身上就二十两银子,两人也不敢放开了花,吃得不好,睡得不好,李犇整个人都没精神,靠在明琛身上打盹。
“到下一个城镇,停几天吧,想办法挣点儿银子,再这么省下去,我要歇菜了。”李犇调整了个舒服的角度,继续眯着眼睛犯困,许是大伤初愈,没有人参鸡的支撑,这几天时不时就脑子迷糊。
明琛看了看怀里的人,又看了看坐下的白马,眯着眼睛思量。
“别打白龙的主意了,有你这样的主人他一定很无语。”李犇感觉到明琛徘徊在他与白马身上的目光,经过几日相处,他越发喜欢这匹野马,给人家起了个自认为帅气的名字’白龙’,但是马兄似乎不怎么买帐,任李犇“白龙白龙”叫个不停,就是不作任何回应。
抱着李犇的身体僵了一下,是被猜中心事的小紧张。
“我会想办法,有经商奇才在,饿不死,而且咱们还有十两多本钱,好办多了。”李犇眯着眼睛,仰头看了看身后号称十八岁的伟岸老爷们。
两人一马到了镇上,明琛找了个价格实惠的客栈安顿下来,躺在床上,被马颠的快散架子的李犇,脑子开始高速运转。
手上钱不多,租店做生意不现实,而且两人不会在此久留,最好是摆个摊,卖什么,卖什么,卖什么,卖什么,此处是蒙古和金国交界,女真人和蒙古人都喜欢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什么,这个“什么”在李犇脑子里不断的盘旋。草原上的民族喜欢吃牛羊肉肯定的,哪个电视剧说慈禧最喜欢的菜是羊肉炖冬瓜,但是做菜肯定不是自己的强项,一想到明琛那厨艺,李犇下意识的撇了一下嘴。要是有个炉子自己倒是能烧烤,以前在东北经常跟着小伙伴烧烤,整个炉子在小区楼下一支,光个胳膊就开烤。
确实,摆个烧烤摊位说不定可以试试,不火也赔不了几个钱,卖不掉自己还能过个嘴瘾,越想越馋,一个挺身从床上坐了起来,心动不如行动,说干就得干。
“找个铁匠铺,我想做个炉子。”从床上起来的李犇,走到坐在茶桌前的明琛面前,道。
拿着茶杯,正往嘴边送的明琛,皱眉看了李犇一眼,没有说话。
二人出了客栈,打听着在街角找到了铁匠铺。李犇比比划划和打铁师傅说了下炉子的大体形状,看师傅似懂非懂的样子,又动手画了一张简单的图纸,给了订金才离开。
又在街上逛了逛,李犇大体了解了一下羊肉和各种时蔬、调料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