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丑献丑。”李犇抱拳表示友好,对这小伙挺有眼缘的,看着起码不烦人,让人想亲近。“这什么肉。”
小伙从靴子里掏出匕首,切一块肉递到李犇面前,“野猪肉,李兄尝尝,在草原上很难得。”
李犇看着眼前的肉,又是一阵肝颤,说实话挺饿挺馋挺想吃,但是这匕首连个套都没有,你就从靴子里拔出来,穿没穿袜子,是不是汗脚啊。
“李兄,自便。”小伙收回递到李犇面前的野猪肉,把匕首递给李犇,示意李犇自己割。
刚才他好像用那个匕首割了一块,那也就相当于擦过刀了,我再割应该干净了,某人在心里一通自我安慰之后,欣然地接过了匕首。
要切就切一大块,不然第二次不好意思去切,吃亏了。想着李犇切了直径十厘米上下的一块肉,把刀还给小伙,抱着开始往嘴里撕。
好吃,一如既往地正典,“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姓李。”李犇蹲在地上撕肉看着站着啃肉的小伙。
“你可能没看见我,那天我也在主帐里,你说你叫李犇,我记住了。”小伙笑着道。
“你也是被抓来解九连环的?”李犇好奇地问了一句。
“不是,我是拖雷的二儿子,忽睹都。”小伙道。
我日,居然是一个比较平易近人的统治阶级,“呼嘟嘟”还是一个水开了的拟声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