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着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样的问题。
远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绍过可以用海水煮盐,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盐——
孟九昭决定明天继续走远一点,说不定再走远一点,就可以找到盐了。
***
哈鲁失去了他的羊群,习惯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习惯。就在这个时候,哈鲁想起了那次见到的毛衣鸡,灵光一闪,哈鲁决定养鸡。
养鸡好,不但可以吃肉,还能吃蛋!
哈鲁很快的抓了几只鸡热火朝天养了起来,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窝母鸡,想要鸡生出更多的鸡仔,他必须再抓一只公鸡。
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起了那天见到的毛衣鸡。
毛衣实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让人一见难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鸡个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鸡大多了!和他抓到的杂毛母鸡相比,那只鸡的毛色顺滑,颜色也黄许多,头上还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强壮的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么样了——
小心的看顾着踱着步子四处捡草籽吃的母鸡们,哈姆习惯性的用余光扫视着四周。这一扫不要紧,他看到了什么?刚刚还在他脑海里的毛衣鸡居然真的又出现了!
那只鸡蹲在那边的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鲁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极了!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太好了!这么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领头鸡啊!
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哈鲁弯下身子,小声开口了。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一只母鸡,小心翼翼的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的话,它们都是你的。”
为了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了过去。母鸡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挣扎了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的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远处到处找东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厕所,结果刚刚上完还没来得及盖上土,旁边就过来个人。
那个人还拿了一只鸡,问他喜欢不喜欢吃鸡(如今这些堪塔斯已经学会如何分辨鸡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还用说吗?
作为成长期的幼崽,路易从来不会放过到嘴边的肉。
虽然平时看起来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张开的时候非常大,眼神够好的话,就能在他嘴巴张合间看清里面遍布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经试图和他一起玩接飞盘的游戏,那是一个角牛肩胛骨做的飞盘,非常坚硬,孟九昭兴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颠颠的追了过去,然后。
咔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见路易回来过去找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个用力过猛咬碎的飞盘。
连坚硬的骨头都可以咬碎,区区母鸡更不在话下。
路易痛快的咬断了那只鸡的脖子。动作飞快,堪称秒杀!
哈鲁的脸一下变得铁青。
他飞快的扑了过去,不过动作敏捷的路易怎么可能被他抓到?于是扑了个空的哈鲁只得落在了路易原本的位置、他的便便旁边……
哈鲁一眼就认出了那似曾见过的形状,鼻子微微一耸,他立刻嗅出了那死也不会忘的味道!
“原、来、你、就、是、偷、羊、贼——”
恶狠狠的话从哈鲁的牙缝里呲了出去,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已然向着路易落地的方向弹了出去,人还在半空的时候就迅速变成了原型,原型的哈鲁以更加敏捷的速度追上路易而去!
于是,孟九昭有幸见到了鸡飞狗跳这个成语的形象写照。
只见路易小鸡叼着一只死鸡大步跑在前面,身后追着一只黑白花相间的……边境牧羊犬?!
这、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牧羊犬这种东西?!
就在孟九昭大吃一惊愣在原地的时候,蹲在他旁边正在采集果子的雌性们两眼冒光的窜了出去,一阵混战之后,那只可怜的牧羊犬被层层压在了最底下。
“喂——”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是不好的!
孟九昭劝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只狗就变成了人形,然后一只一只把挂在他身上的幼崽抓开了。
于是孟九昭第一次见到瓦什部落以外的人类,就是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
自称来自褐土大陆的牧羊犬君不是过来进行双方睦邻友好的,他是来讨债的(= _ =)。
☆、69
毛衣鸡,狮子,老虎——那天遇到的三只如今都在这里了,原来那根本不是可怜被追杀的弱鸡,而是带头追杀自己角羊的加害者!
那只毛衣鸡鬼鬼祟祟跟踪他到部落也绝对不是因为被救了所以产生了感情之类,而是单纯的点击自己剩下的五头角羊罢了。
哈鲁的脑子一下子灵光了。
于是,再看向孟九昭的时候,他的表情就非常严肃了。
“你养的这只鸡,那头狮子,还有那边那只老虎,这几天一共吃了我……”说到一半,哈鲁小心翼翼的在心里数了数,最后报出了一个赔偿数量,“一共吃了我四十头羊,具体要赔多少,你看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