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我当初在局里连续好几个月绕着大楼负重跑锻炼的成果发挥了作用,从宿舍楼到学校后面,差不多两三千米的距离,那小偷已经是越跑越慢,可我却还没怎么喘气,眼看那小偷已经快要冲出了学校的时候,就被我一把扑倒在地上。
扑倒小偷之后,我并没有就此松了口气,因为在我上次抓小偷的经历中(也就是帮雷经理那一次),那小偷在被我抓住之后还想负偶顽抗,所以我这一次特意提了个心眼。
果然,那小偷倒在地上之后,右手从裤子里一掏,便拿出了一把匕首。
那小偷一边嘴里叫道:“臭小子不要多管闲事,赶快把我放了!不然老子一定要做了你!”一边就把匕首向我捅了过来。
我心想现在的小偷正是缺德,偷东西也就算了,动不动还喜欢伤人,心里一火,便把林千怡教我的那些擒拿技巧用在了小偷身上。反手抓住小偷的右手,将他手里的匕首打落后,我便用膝盖对着他的小臂一顶,紧接着,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咔擦骨折声,那小偷惨叫了起来。
这时候,我俩周围已经聚集了一大群学生,不过他们都离着我们三、四米远,不敢靠近。
我把小偷双手反剪在背后,才对他们说明刚才发生的事情,听到被抓的人原来是小偷,那些学生们也立刻群情激奋的靠了过来,一些人叫骂着便向动手。
虽然小偷是我抓住的,但我也知道这时候让这些学生们殴打小偷是不对的,正想阻止他们,一个大人忽然挤入了人群,对学生们大喊道:“都住手!”
说来也巧,这个人竟然正好就是警察,见警察来了,刚才还群情激奋的学生们也立刻安静了下来。
我心里也松了一口气,赶忙对那名警察解释了事情的缘尾。
听完了真相之后,这名警察便建议我将小偷交给他,他是学校附近派出所的,正好可以把小偷带回所里面审问。
我追问要不要自己也过去,毕竟刚才这小偷已经把赃物全扔了,如果没有人证的话,恐怕到了所里,警察还是要把他给放出来。
那警察不知道为什么,立刻表示不需要麻烦我,他告诉我说,这小偷原来是个惯犯,在他们所里面已经挂了名字,只要带回去审讯一下就行了,至于其他的事情,便不劳烦我这个“好市民”操心了。
我有点不放心,便给警察留下了一张这次我们来巴城时带上的名片,上面印着我的名字和电话,还有局里替我伪造的公安部刑侦局的身份。我告诉这名警察,如果需要人证可以立刻打电话给我。
奇怪的是,这名警察在看到我的名片之后,脸色却有些不太正常,看起来有些吃惊的模样。
他结结巴巴的告诉我,有什么情况会立刻给我打电话,便匆匆带着小偷走了。
不过在临走之前,那小偷却用着怨毒的眼神看着我,嘴里对我低声道:“臭小子,你给我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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