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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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心神不宁

“云娘,快来看看。”林东海穿着一件崭新的石青色夹衣,伸展着手臂站到苏云面前。

“这夹衣……”正在房间里做针线活的苏云放下手头的绣活,走到他身边,顺着帮他整整袖口的一拈,颇为不满地感受着那极其平凡的布料和扎眼的颜色“谁做的?”

“小帆给我买的。看看,好看吗?”

“还不错……”

“你也觉得不错吧。我兄弟看衣裳这眼光真是准啊,这衣服就像度身定做的一样……”林东海神采飞扬地抚摸着身上的新衣,忽然摸到怀里一个盒子,于是逃出来递给苏云“哦,对了,这个是小帆特地给你带的。”

“哦?”苏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一盒粗糙的胭脂,于是抿嘴笑道“叔叔还真是个有心人。替我向他说谢。”

“哎”林东海说着脱下那件夹衣“回头把这衣服熨熨,过几天群英大会,我好穿它。”

“什么,你要穿这个出席群英大会?”苏云睁了睁眼睛。这就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夹衣,堡里随便一个刀侍,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穿着的夹衣,而林东海是武林盟主,出席主持群英大会这样的场面,怎么能穿这样的衣服。不行,绝对不行。苏云委婉地劝道:

“这衣服是叔叔头回送你的礼物,还是小心收起来,好好保存吧。”

“小帆说我穿这衣服帅气——听好咯,是帅气。我就穿着它主持群英大会,让小帆好好看看,他这个当哥的,在人前有多威风。哈哈哈哈……”林东海美滋滋地把那衣服挂好,心满意足地离开房间,去找他家兄弟说话去了。

苏云将手中那盒胭脂丢到一边,不屑地瘪了瘪嘴。回到桌前的灯火下,继续做她的针线活。那是一件秋天穿的夹衣,用顶好的鳞光纹织锦缝制的,袖口和衽边都用银丝线绣着精神的虎豹纹饰,又威风又光彩。这是苏云为林东海赶做的衣服,准备让他这着在群英大会上一展雄风……

苏云边缝边想着,冷不防一针刺伤了手指。她轻呼一声,就见渗出的血沾污了崭新的衣服。然而她却没有惊慌,只冷眼看着那块血渍慢慢渗开来,轻轻吮了一下手指,随手将那件新衣服丢在了一旁。她的辛苦和努力白费了——

林小帆——这个突然闯进她美满生活的乡巴佬,从到来的第一天就占据了她应有的位置——他的到来让林东海不再关心和在意自己,让丈夫离开了自己的枕边,更威胁着自己手里所掌握的这份偌大家业。林家堡、林东海——哪一样不是她多年来苦心照料的,而林小帆,却在在无声无息无形中,享受着、剥夺着她辛苦经营的财富和幸福。他甚至——要在即将到来的群英大会上,坐上那张原本属于自己的座椅——不可原谅,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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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英大会之期将近,林家堡上下也为此日夜忙碌起来。而林东海却隐隐担忧地发现,自己的心中那个坚定不移的信念,正在悄悄动摇着。因为他心里,有一个人的分量渐渐超越了复仇——那就是他的弟弟林小帆。

与其说是小帆需要他的照顾,倒不如说是他已经离不开这个弟弟。他从小与林小帆失散,孤身寻找他多年,盼的就是这重逢的一天。好不容易兄弟相聚了,他恨不得将这十五年的关亲情与关爱全部补偿给他。但林小帆却不知什么原因,自从上次病好之后,就和他有些疏远。这种疏远是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具体表现为:为了不让他帮忙刷背,林小帆经常找借口等他洗完了才洗;为了不跟他开“卧谈会”,常常在他进屋的时候假装已经睡着。这种微妙的变化,让林东海终日心神不宁。

与他同样心神不宁的,还有林小帆。林小帆自从某个部位跟林东海有过“亲密接触”后,心里就一直感觉怪怪的。他只要一对上林东海的眼神,就会想起那天晚上林东海握着自己某个部位那种暖烘烘的触感,就会心神不宁——心神不宁!林东海是把他当真弟弟对待,可他却没能把他当真哥哥呀。两人要是一直这么搂搂抱抱下去,还不把他这个十九岁小伙子给憋死啊。所以,他只好尽量跟林东海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自己往歪了想。

然而,就在这个心神不宁的秋天,林小帆怎么也想不到,他和林东海之间这份“怪怪的”美好,会在一夕之间,无声无息地被人崩塌。

这天下午,四大堂主都被林东海叫去商量群英大会的事宜,不少伙计也被叫到前院去布置会场。林小帆一个人留在账房,浑水摸鱼地泡茶到吃饭时间,见杜秋风还没回来,就锁上账房的门自己“下班”了。

一回家,就看见林东海坐在饭桌边上等着他。林小帆觉得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此,自己一回家,就有人热饭热菜地等着他,给他盛饭,给他夹菜——这才像个家呀。

“累了一天吧”林东海一边盛饭一边对着他笑“赶紧洗洗手坐下。”

“哎……”林小帆答应着,抬眼看看桌上“嫂子呢?不等嫂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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