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负着手,一脸傲娇地点了点头:“正所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你多些防备,也免得勾引妖精们犯罪。”
说罢,出了房,又顺手带上了房门。等到程想想看不见他时,他才轻轻吁了口气,自语道:“幸好本君反应够快,就是最近的谎话说得有些多。”
程想想最近几天翻山越岭着实累很了,一觉下去,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要不是肚子饿得紧,程想想还能再接着睡下去。
起床洗漱之后,刚一走出房门,便见广平也从对面的房间里走出来,看见她时淡淡一笑:“醒了?本君还以为你要睡足三天三夜。”
程想想撇了撇嘴,“你当我是猪啊!睡那么久,我还不得饿死?”
广平道:“就知道你该饿了。走吧,出去吃饭。”
话音才一落,旁边另一间的房门也打开了,僵尸先生的脑袋探了出来:“你们要去吃饭吗?正好,我也饿了,一起一起呀!”
广平瞪着他:“你饿了你自己去吃不就完了。谁要跟你一起?别说你没钱,想想头天晚上给你的钱,足够你这几天的伙食费了。”
僵尸先生挠着头,嘿嘿一笑,“一起吃饭热闹呀!”
程想想正想回他一句:热闹个鬼呀,谁要跟你们一起!
那只僵尸却已扭头招呼道:“桃夭别睡了,赶紧起床吃饭了。”
于是,在广平怨愤的目光下、程想想的无奈中,以及僵尸先生的兴奋和桃夭的含羞带怯里,一行四位离开了旅店,在镇子里走了一阵后,到了一家中餐馆。
这家中餐馆面积不小,上下两层楼,足有四五百平米。里头的装修也是极具古典风格。连女服务员都穿着高开叉的旗袍,风情万千地捧着菜单过来招呼。
桃夭坐在加了软垫的木椅上,神情颇有些局促,扯了扯程想想的袖子,小声地道:“程姐姐,这家馆子一看就很高档,我以前路过好几次,但从不敢进。要不,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吃吧?吃一桌肯定得费不少钱。”
桃夭这姑娘自小在山里长大,后来父母都早早死了,自己得了机缘,入了修练的道,也是直到近些年才修出了人形。
以前她来镇子里时,最多也是靠卖点土货,换点东西。一般的小饭店她都没来过,何况是这种大馆子?
程想想在桃夭身上,看到自己当年刚刚考到城里上学时的模样,那时的她也如桃夭这般,见什么都好奇,却又什么都不敢买、舍不得买。
心中不免也生出了些许亲近之感,正想安慰她几句,却听僵尸先生先嚷了起来:“桃夭你别心疼。我跟你说,想想有钱着呢。就年前,她卖了个古董,一下子就赚了十几万呢。你知道十几万有多少吗?买胡萝卜能买把这馆子都撑破!来来,想吃什么,只管点!甭客气!”
程想想今天虽然不打算太抠门,可是听到这样的话,恨不得把手里的一杯热茶水直接泼他一脸!妈蛋的,自己想在美女面前充大方,就拿她当靠山!
桃夭翻了翻菜单,却是越翻眉头拧得越紧,一直到整本菜谱都看完了,才点了两道菜。一道是腌萝卜,一道是炒青菜。点罢之后还埋怨道:“这家馆子看起来挺大,就是没啥好吃的,以后不来了。”
“就是,就是!这么大的馆子,也不知道多准备几道兔子们爱吃的。”僵尸先生也跟着附和了一句后,扭头冲服务员喊道:“给我来盘炸全鸡,炸鸡排,还有红烧鸡爪!”
还别说,这段时间来,和桃夭在一起后,僵尸先生天天啃萝卜吃青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这会儿,当然要点一些自己爱吃的炸鸡喽。
程想想听到僵尸先生点的菜后,忍不住打趣道:“你到底是只僵尸还是只狐狸精?怎么会这么爱吃鸡?”
僵尸先生道:“其实我最想吃的是人。可是我已经立志要做一只好僵尸,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改吃鸡了。”
程想想一阵无语。这两位,一个爱吃萝卜,一个爱吃炸鸡,到底是怎样对上眼的?
他们俩都点完了,程想想便把菜单递给广平:“你喜欢吃什么,尽管点吧。今天我请客。”
这段时间,广平陪着她,也受不了少的罪。于情于理,程想想都想好好地请广平吃一顿。
广平只淡淡地扫了眼菜单,道:“你点吧。我随便吃什么都可以。”
程想想也没敢往多里点,就随便点了几个炒菜,要了几碗米饭。
一顿饭吃完,虽说喜好不同,却也算各自满意。
吃完了饭,一行四位沿街逛了逛。街上的各色铺子皆有,还有不少妖族们喜欢的工艺品,比如做成半人半妖人状的泥偶。还有些爱美的妹子,拿着相机玩着自拍。
总之,走在街上,有时都会让人错觉,这里只是普通的旅游景区。
可是再细看,就能看到有修为不够的小妖,露出尾巴。或者有些嫌维持人形太费体力,干脆走到一半,身子往前一拱化成一只大胖熊的。
逛了一阵子,又买了些赶路时吃的、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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