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双方谈判都进入了紧张、细致的阶段,不过在柳岩跟穆罕穆迪王储殿下达成大致的框架后,就由专业谈判商务人员接手了。
对于双方都有好处、意愿的前提下,总算达成了初步的协议,并草签了协议,正式的合同还需要d拜酋长以及市政府同意签字。
双方对于水厂建设过程、规模,水厂股份,建成时间等都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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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协议主要规定分两步走。
第一步,三个月内,先期建立日产50万吨淡水级别的,用以供应生活用水。
第二步,从供水开始,使用三个月后,能够保证水质、水量,开始建立第二期工程,日产达到100万吨需求,彻底解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问题。(这个时候迪拜也就100多万人)
其实按照目前d拜的情况,只要能够日产300万吨就能够满足所有的水需求,当然了,d拜不可能让自己国家城市都依赖一家别国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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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谈判,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条款:第一点就是水精灵公司股权问题。水精灵公司只负责淡水输出,不参与供水运营,仅仅提供水给d拜政府为由,换取d拜政府60%控股。
也就是说迪方不在参股水精灵d拜公司,水精灵d拜公司由水精灵公司90%控股,华夏信托基金10%,建立淡化海水厂,出产淡水。
是滴,之前是规定了外资只能占据40%,不过在柳岩放弃了运营权后,d拜方既然已经得到了运营控制权,就把股份放弃了。
在这里柳岩让出了运营权,也就是说柳岩水厂只负责生产,至于后面淡水的应用全由d拜方面负责。
这样一来对于柳岩来说,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在柳岩看来只要赚到钱就行了;对于d拜方来说,避免了受制于人的麻烦,既利用了柳岩公司的技术解决生活用水问题,又节省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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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从时间上来说,协议规定:保证96年12月底开始正式建设水厂,从97年3月前开始供水,淡化后的水以1美元每吨供水。
协议还规定了,价格每年协商,必须保证在世界淡化海水成本不断降低前提下,保证供水价格低于世界成规模的海水淡化技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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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为了保证海水淡化厂的顺利生产及安全,需要成立安保部门--由一支200人的安保队伍。
人员由中方、迪方、香江水精灵公司三方提供,并且在水厂区域允许配枪(仅在水厂区域,出了该区域不能配枪)。
考虑到水厂的重要性,就由迪方提供装备;管理由水精灵公司负责,中方、迪方各有一个负责人,要知道在a拉伯地区是禁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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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点,由迪方在自由区提供拥有靠海岸线的100公顷区域用于建立供水公司,至于价格算是半卖半送,仅仅花了几百万美元。
供水公司也就是水精灵d拜分公司,包括水厂建设生产区;工作人员工作、生活区;安保人员训练、休息娱乐区。
最后就是柳岩个人别墅区,包括私人沙滩、码头。这是柳岩为自己准备的,特意跟d拜政府申请的,算是一点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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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谈判的成功,柳岩代表水精灵公司与d拜方水电局总裁草签合头,亲切握手后,终于长出了一口气,事业终于开启良好的开端。
果然在草签协议后,第三天就传来消息,d拜酋长、以及市政府都同意了,就让柳岩直接去正式签订了协议,接下来就是水厂建设问题了。
同样的,听说政府在a联酋的外交政策也取得了新的突破,据说签订了一些新的合作计划,其实在柳岩看来,这鬼地方还有什么,不就是“黑色黄金”--石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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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岩不知道的事,在正式签订协议后,当晚的华夏新闻联播中就出现了他与迪方签订合同的身影。
说是有华夏使馆牵头,民营私人企业进入a联酋海水淡化市场,在华夏上层人士中出了风头,个人资料可能都已经在上层人士的桌头。
同样,当天柳岩接到了国内夜三少等人的祝贺电话,好事一阵热聊。
当然了,免不了被几人挤兑一下,说有这么好的项目没有带上众人等,让柳岩一阵好说,才算摆平了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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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签订协议后,可以说双方诚意都很足,无论是柳岩以及d拜方都是想要尽快能够供水。
对于柳岩来说越快实现供水就越早盈利赚钱,而对于d拜方来说,同样是越快越好。
因此,自从正式签订协议后,三天之内,迪方就找到了一块靠海、拥有近1公里长的沙滩海岸线区域,作为厂区建立区域。
至于土地价格都是半买半送,当然了规定只能建造水厂以及基础设施,不得从事其他商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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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柳岩的设想,正式签订后,本人带着大壮准备回到国内去建造设备,对外做出一副技术保密的假象。
带着大壮是为了留个人在身边,方便随时使唤,要有什么事情,可以有个可靠人。
剩下刘湘、张军兄弟三人负责安保人员,在香江招人。香江是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地方,招收人员范围会比较广。
d拜水厂方面留下刘强、刘一州两人,全面负责水厂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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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需要200人的安保队伍,由迪方提供50人,中方提供50人,剩下都是水精灵公司、也就是说柳岩来提供。
因此有必要让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