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有些累了渴了就找了家茶楼坐下点了壶茶。
她们上了二楼靠窗的位置,叶蓁托晒往楼下看,这一看,就看到了那个她曾经写了绝情信的卫峰。
那个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fēng_liú倜傥的,他穿着一袭青衫,头戴方巾,手执折扇,身后跟着一个书童。
叶蓁看到了卫峰,小喜也看见了,她当场就大惊失色,惊慌的看向叶蓁,叶蓁端着茶水喝了一口,看起来可比小喜冷静多了。那边卫峰并没有发现叶蓁,但他领着书童上楼来了。
“这,这这……小姐你看我们出来这么久了,我们还是先回侯府吧!”
叶蓁淡淡的:“不着急。”
小喜绞着手帕人都快傻了!
那边卫峰已经上楼来了,他冷淡的模样在看见叶蓁的还是瞬间便是一僵,他甚至是惊喜的,半年不曾见面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一般无二,甚至更漂亮。
不过只一瞬,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叶蓁写给他的那封信,信里说她要和他恩断情绝,因为她要成亲了,她的未来丈夫是权贵人家,家里是封侯拜相的大门大户,他一个小小学子是配不上她的,还希望以后如果见面了,为了彼此,最好也别提及这场错误的过往,让一切都尘封在过去……
卫峰觉得这信不会是她写的,他甚至找人验过笔记,可惜,事实证明还真的是她。
卫峰眯了眯眼睛,看见叶蓁梳起了妇人的发髻,她果然是成亲了。
卫峰的书童在看见叶蓁的那一刻脸色也是一变,这居然就遇到了?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眼他家主子,只希望可别闹得太难看。
卫峰却是一笑,他自然的走到叶蓁面前的那一桌坐下,与她隔着两张桌子面对面,笑起来的模样有些讥讽:“看来你日子过得不错,果然是嫁了有钱人家,穿金戴银的,看起来比之前光彩亮丽许多。”
叶蓁垂眸,笑笑说:“嗯,夫君对我很好,不用再像以前那般为了钱财劳心费力了。”
卫峰哧笑一声:“李小姐,我还没有恭喜你,我在这里祝你和你的新婚丈夫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叶蓁抬眸看他,她的眼睛也很漂亮,圆圆的大大的还很明亮,认认真真看着一个人时,总是让人不自觉的沉浸在这样专注的目光里,就如此刻的卫峰,他捏了捏手指,告诉自己不能被一个女人迷惑两次。
叶蓁突然起身,“告辞。”
她起身便匆匆往楼下走去,小喜看看叶蓁再看看卫峰,行了一礼后边急忙跟上。
卫峰见着人走远,他握紧拳头一下拍在桌面上,书童吓了一跳,紧张的看他手:“公子,您要保重身体啊!”
卫峰喝斥:“闭嘴!”
书童立刻噤了声。
这边叶蓁回到侯府,小喜还是一脸惊慌,她怎么能想到时隔半年出个门居然还能碰到卫峰呢?她就怕她家小姐会被影响,会毁了现在好不容易得来的安稳生活。
叶蓁比她要冷静些:“小喜,你这样是个人都能看出我在外面遇到事儿了。”
小喜立刻揉了揉脸,认真又严肃的说她会注意的绝对不会露陷!
试问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妻子在外有过情人?如果和侯爷知道那还不完了?如今小姐好不容易过上些好日子怎么能毁了?
小喜是李嬷嬷从街边捡到的孤儿,她们从小就在寺庙里长大,李嬷嬷死后,她们便相依为命,后来被迫回到相府吃了不少亏,才终于认识到世道险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才长大成熟不少。
……
快晚膳的时候,秦征从书房过来,这几日他有些着凉,便不是能听到他的咳嗽声,叶蓁让人煮了清肺养胃的汤给他端来,他喝了几口,总算舒服了些。
“今天出去玩得可还开心?”
“还好,就是随便走走看看,整日在这里,就想出去看看。”
秦征握拳挡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如果怕府里无聊,今年我们可以去凉州避暑,那儿天气好风景也十分优美,我想你必定会喜欢。”
叶蓁笑盈盈的握住秦征的手说:“夫君真好。”
他也笑了笑,让人传膳。
这几天秦征精力不济,晚上便也做不得什么,他倒是习惯了和她睡一屋,睡觉的时候摸摸她头发说:“睡吧。”
时间进入五月,天气愈发凉爽,距离叶蓁上次出府已经是十几天前的事情了,这天她又穿了身简单的衣衫,和小喜一同出门。
小喜出门的时候还在祈祷可千万别又遇上,可惜都说冤家路窄,叶蓁还真就又遇到卫峰了,还是同一家茶楼。
叶蓁托腮坐在茶楼二楼窗边,看见楼下有人在卖糖葫芦,她心血来潮,叫小喜去买两串回来:“我想尝尝。”
小喜立刻欢欢喜喜的去了,她也喜欢糖葫芦,她买了三串,叶蓁一串她一串,还有一串叶蓁想要拿回府给秦征。
叶蓁在吃着糖葫芦的时候,看见卫峰从楼下上来。
男人这次是一身黑袍,不似往日一身书卷气,反而是气势凛然,像是即将出鞘的刀锋一般锋芒毕露。
叶蓁咬着糖葫芦,看着卫峰坐在她对面的位置,小喜都因为他的出现差点把自己噎死过去,她咳了几声,吓得去拉叶蓁的衣袖。
叶蓁笑着说:“卫公子,真巧,我们又见了。”
不巧。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他就让人在这里等,这一等就是十天她才终于又出现,他得到消息就立刻赶了过来,就为了能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