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雅与俗牵牵手,如何?'序'
张玉太
《睡城》即将面世。它要走到你我的身边了。作为它的责编;我甚感欣慰。两年多来,作者经冬历夏,数易其稿,终于捧出二十余万言心血之作。其间,我与雅鲁颇多晤面,谈文学走向,说文坛现状,嘲世风时弊,论诗文短长——自然,偷闲把酒,也不记得有多少回了。就这样,也许在观念的碰撞下迸溅出斑斓的文思,也许在心灵的交汇中拓展开别样的天地。雅鲁曾和我说起过,我们的每一次交谈,都使他获益匪浅,甚而至于在某次交谈过后,他会因此将其书稿从头至尾来一番修改。然而,我所欣慰的还不止于此。《睡城》是雅鲁的长篇chù_nǚ作,是一部风格独特的文学作品,在我眼里,它更像个“另类”,显得是那么与众不同,以至于在试图将它“归类”时竟煞费踌躇。用一位读过书稿的家的话说,它“是目前长篇中不多见的有功力的一种”。
《睡城》满纸都是红尘事,但处处藏一“冷”字,有冷嘲,更多冷幽默,微笑之余会唤起某种警醒;《睡城》满目都是风月图,但不忘著一“雅”字,fēng_liú蕴藉处,诗心潜至,教人不作俗想。那里面的风月红尘,弥漫着,流荡着,扰攘着,真可谓风月红尘闹“睡城”。所谓“闹”,也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幽雅,而非喧嚣嘈杂。其人其事,其情其景,俗而有韵,雅而不枯,自有一派浓淡相宜的浑然气度。
我推许这部,正在于它既有老卜名医、男欢女爱的斑驳陆离,又有湖光山色、诗书酒馔的雍容典性兼而有之。也因此,《睡城》触发了我对时下文学的一点思考。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有相当多的文学作品在努力向更广大的受众靠拢。时尚化,通俗化,轻喜剧式,甚至戏说式;对这一态势,颂扬者说是贴近大众,肯定者说是商品社会的必然,批评者说是媚俗——苛刻些的说是自戕。那样的作品,不能说不好,更不能予以简单否定。问题在于,文学作品还要不要保持足够的“含金量”。文学的现状已引起许多有识之士的关注。文学界许多专家认为,目前文坛上,媚俗之风已经到了该引起注意的地步了。记得在一次会议上,一位作家、编审曾情绪激动地说,目前许多高印数高销量的东西未必就是文学。更有人大声疾呼,靠r体、靠“下半身”拯救不了文学。是的,那不是拯救文学的良方——虽然靠它可暂时获取不菲的经济效益;再说,这办法实在有失我中华泱泱几千年文明古国的声誉。文学毕竟姓文,是文学的文,文。假如你写的是“消遣性读物”而不是“文学作品”,那自然另当别论。可那么多的媚俗之作,几乎都在顶着“文学”的帽子。这样,问题就来了。
记得有位评论家谈到,香港的严肃知识分子,将“文学”与“读物”分得很清楚,两者绝不混淆。他也认为,“读物”之有别于“文学”,其在于它“在现代社会中不是一种与现存社会制度相对立,进而尽到现代知识分子批判责任与使命的精神产品,也不是一种民族生命力的文化积淀,并通过新奇的审美方式表现出来的象征体,更不是凭一己之兴趣,孤独地尝试着表达各种话语的美文学”(陈思和《当代都市文学创作中的民间形态之一:现代读物》,一九九六年二月上海远东出版社《犬耕集》)。我同意将“读物”与“文学”作这样的界定。可是,现实当中,假如就这样分明地将“文学”与“读物”划出界线,各守一隅,也许并不妥当,其结果很可能两败俱伤——“读物”彻底地成为饭后茶余的消遣品,“文学”也彻底地将自己束之高阁。
值得玩味的是,那位评论家还指出另外一种文学现象,即某些作家或作品在“文学”与“读物”两个领域里同时承担价值,如劳伦斯、昆德拉、《金瓶梅》等。我以为,诸如现代钱钟书的《围城》、当代贾平凹的《废都》,也应属这类文学现象。
从某种角度说,这是个雅与俗的问题。
这个话题其实是老生常谈,也可说是旧瓶装新酒。似乎用不着讨论——谁都知道雅俗共赏好。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我们除了四大古典及有数的几部现当代经典,又有谁能做到雅俗共赏呢?
非把这事做成完美,显然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那么,退而求其次,尽可能地教雅与俗牵牵手,如何?这不是降低标准,这是试图在为文学找寻或许可行的“第三条道路”。事实上,这条路许多人已经在走或正在走着,虽然大都走得不轻松。不轻松恐怕也要走下去,因为,这或许还是当代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呢。
生活有七情六欲,固然关乎风月;境界分高下清浊,何必尽废诗书。翻开纸页,看柴米油盐,男欢女爱,听泉声竹韵,暮鼓晨钟,不亦乐乎?
但有一点要指出,想达到这一目的,非有深厚的功力作底子不可。雅鲁这部《睡城》可谓出手不凡,一步跨越许多作家须多年奔忙方可走过的文学里程,以年齿论,说他大器晚成当不为过。
我以为,长篇《睡城》是让雅与俗成功地牵了一次手。当然,这仅是一家之言,它究竟如何,还须广大读者品评论定。但无论怎么说,文学作品应兼顾雅俗,勿厚此薄彼,总归是不会错的。
以上编后随想,聊以为序。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草医
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