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征于色,发于声  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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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鸡腿边对别人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之类的话,云烨打死也不承认是自己教会李承乾对别人说这句话的。

大道理谁都明白,如果你不是天生的圣人就不要遵从书里关于人应该怎么做的描述,那是文学作品,是用来教育人的,只能说它是一种普世价值观,我们可以赞扬书里描绘的美德,甚至偶尔出现一个圣人我们可以顶礼膜拜,把他的美德一代代传扬下去。知道正确的路,不一定要走,要是大家都沿着一条路走,那条路会不会出现堵车的现象?这个时候走远路的家伙说不定比你还先到家里,正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看球赛,而你堵在路上只能可怜的用塑料袋解决大小便的问题。

雷锋是圣人,我们都在学习他,甚至听说他的精神在美国也很有市场。能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是我们做人的本分,刻意的那么做就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畴,说不定还会引来恶意的猜想。这就是云烨做人的底线。

李承乾似乎很兴奋,解决了困扰他多时的心结,虽然还有一点迷茫,但精神很不错。知道他这种满肚子鬼主意的小屁孩现在需要自己想想,正要给他这种思考的空间时,一阵雷鸣般的咕噜声传来,程处默恶狠狠的看着两个打哑谜的白痴,早过午时了饭还没吃呢。

东宫的内侍,属官快疯了,大唐太子殿下,大唐侯爷,大唐小公爷三人脱掉外袍,只穿着紧身的衣裤跑厨房里捉了七八只鸡,小公爷在杀鸡,侯爷在拔毛,太子殿下在弄火堆,满脸烟灰都快认不出来了。不好,侯爷又找来一把锄头在刨地,太子殿下在活泥,他们要砌墙吗?还吩咐找来包东西用的荷叶,云侯爷在鸡身上裹泥巴,然后埋到火堆里,要火化这几只可怜的鸡?

他们在喝酒,还好,是葡萄酿。

冬日的寒流被篝火驱散,阴霾的天空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晴空,东宫花园里三个贵族少年坐在石头上就着一个罐子在喝酒,不时互相殴打抢夺一番。累了就靠在老树根上喘口气。

“这是我这辈子最美的一天,回头就算被母后责罚也值了。”不胜酒力的李承乾脸上红仆仆的嘟囔着嘴说。

“屁话,还一辈子,你还是嫩芽,花苞都没吐就说七老八十的话,你觉得你惨?等到你在史册上煌煌留名的时候就不说这话了,不过陛下注定会成为千古一帝,你压力好大哦?”

“强爷胜祖,俺老爹就是这么教我的,俺就不信会超不过俺老子,成乾你就该有志气,我大唐周边全是王八蛋,咱一个一个砸碎它,砸了这么多的王八蛋就不信超不过老一辈。”程处默从云烨这里就没学到好的。

三人都没发现就在不远处的竹林旁边李二,长孙就站在那里,没过来听三个少年人说话,周围的内侍宫女躲得远远的,本来怒气勃发的李二面色平静,长孙却有喜色。

“还记得我们在陇右学我师傅的那篇文章吗?”

“好意思叫文章?只有一小段而已,不过倒是为我少年提气,借酒颂来倒是颇合意境。”

“什么文章,我们在一起会背文章?你傻了吧?”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开始只有云烨和李承乾在文绉绉的诵读,在程处默加入后逐渐变得雄浑,在诵读一遍觉得不过瘾,扯开嗓子又嚎叫一遍。文章本就有慷慨激昂风骨,最是适合大声吟诵。少年人的胸怀在此一刻得到开拓,只觉得一切蝇营狗苟在少年壮志之下都不足以论。

火渐渐熄灭,叫花鸡的外壳被火烤的硬梆梆的,鸡熟了,哥三一顿哄抢,敲开外壳,白皙滑嫩的鸡肉裸露在三个饥饿的少年面前。

有人来了。

鸡没了,李二嚼着鸡腿走了,长孙掩着嘴笑着走了,最可恨的是两个内侍抬着一筐泥疙瘩跟着走了。独留下三个面面相觑的少年和每人屁股上的一个脚印。

今天写的很吃力,只能这么多了,希望大家满意。看在兄弟努力的份上继续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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