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开始吸取教训,开始研究扫把坐骑,以备不时之需。
一旦打定决心,兰斯便是精益求精。在普通扫把的基础上,兰斯尝试改变材料以改变质量和形状,经历了两次变革,最终造出了“飞天3.0”。
正好今天正式试运行一下,看看效果如何。
兰斯跨坐在上,跟上了快速奔跑中的白狗。
白狗循着气味与草木被破坏的痕迹,很快带着兰斯进入了深山中。
到了一处山脚,白狗停了下来,看着上面汪汪叫。
其实路程到一半,兰斯就不用白狗带路了。一些或斜或倒的草木上已经有了醒目的血迹,一路延伸到这里,还在沿着悬崖向上。
看来我们的小偷先生被鸡伤得不轻啊。
兰斯在心里讲了一个自己都觉得不好笑的笑话。
兰斯拍了拍狗狗的头,让它回家去,自己则骑着扫把,顺山而上。
边上山,兰斯边集中地观察着四周。以山下被毁掉的草木看来,这位小偷的体型不会太小。
上升了一会,兰斯听到了一阵刺耳的呼吸声。兰斯朝声源方向靠近了点,这声音,毫不夸张地说,大的像打鼓一样,足以证明其主人在进行呼吸时候的吃力。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血腥味,以及一股腐肉的恶臭。
怎么感觉这场景似曾相识……不过自己捡到艾德里安的时候,他身上可没有臭味。
想着想着,兰斯已经飞到了一个山腰上的洞口前。
这山洞很显然是天然形成,小偷先生很聪明也很幸运地找到了一个藏身之地。
兰斯收起“飞天3.0”,放轻步伐走进山洞。
随着四周景色慢慢变暗,血腥味越来越浓,兰斯的脚步也越来越慢。
兰斯停下,他不必走了,山洞很浅,已经到头。洞壁凹凸不平、错落有致,兰斯的小身板隐在沟沟壑壑里,没有引起小偷先生的注意。
眼前是一个不算大的空间,中央竟是一头黑金色的龙。分明是黑色的皮肤,却长着金色的鳞,时密时疏的金鳞在它身上形成天然的斑纹,若没有溃烂的伤口,一定十分壮观。这头龙尚不知自己被打量了,还在舔舐伤口,狭小的山洞让他伸展不开身体,十分局促。
它翼下有一处已经腐烂变质的上口,还在汩汩地留着红得发黑的血迹。伤口非常严重,若再不治而流血过多,足以成为致命伤。除此之外,它身上还有不少的小伤口,有的已经结痂,有的也已经感染,开始发黑发臭。
地上是一些动物骸骨,还有兰斯熟悉的:自己养的鸡的羽毛。
龙显然非常痛苦,他费劲地喘着气,舔着伤口流出的血污。尽管龙的嗅觉也十分了得,但是自己身上的血臭味掩盖了洞里的一切,它没有发现兰斯。
兰斯蹑手蹑脚撤出山洞,朝着悬崖下纵身一跃,空中放出“飞天3.0”,骑着绝尘而去。
传说中,龙族已经灭绝。但偶尔会传出有人目击龙族活动,但没有证据,全被归于谣言。
今日看来,龙族果然没有被人类屠尽。至少至少,还剩下洞里的小偷先生。
一直以来,龙族并没有被专门分出一类,在很久以前,它们被归到动物里。
龙的体型非常巨大,他们有双翼和尾巴,可以高速飞行、蓄力攻击,满身的鳞片使它们刀枪不入,加之龙之吼有非凡的破坏力,理论上,这大陆上没有什么生物能对他们造成毁灭性打击。
但是后来人类发现龙类十分好把控——它们喜爱美貌的人类女性,偶尔也喜欢漂亮的男性,会为了爱人固执地留在人类群居地。它们也喜爱金银珠宝等一切会闪闪发光的东西,但它们不会偷窃或抢劫,只会用自己的鳞片与人类交换,然后用它们装点自己的洞穴。
后来,人类的皇室贵族用珠宝和美女换取龙的效忠。龙尽职尽责地为他们保护家宅、领地,甚至是国家。
因此当时,人类居住的地方总能出现人龙和谐相处的奇景。
龙非常忠诚,它们终身一夫一妻,配偶死去,它们多半也会追随而去,哪怕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是人类。由于跨种族的不可生育性,龙族的数量越来越少。
因此,龙族对人类突如其来的背叛毫无防备。
一夕之间,强大的龙族,被看似最弱的人族屠杀殆尽。
至于人类为何与龙族反目成仇,各界专家说法不一。兰斯看过的书中,至少有十种说法。
不过这不重要了,龙族已经消失,人类继续称霸,历史继续向前,停都不停。
兰斯直接飞进自家牛棚,把其中两头收进背包,然后骑着扫把原路返回。
要是不解决这个小偷先生的问题,今后自己恐怕好一阵子不得安宁。
哎,该牺牲的时候一定要牺牲,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才是男人的处世准则,兰斯想起了人类小说里多见的描述。
回到了山洞,兰斯也没多犹豫,直接走了进去。
这次龙想注意到兰斯都不行。见兰斯进入了自己的领地,它发出了警觉并带有威胁的叫声,企图将兰斯吓退。
“省省吧,你虚弱的连大一点的家畜都抓不起来了,就别虚张声势了。”
龙似乎很惊讶兰斯能与自己沟通,登时愣了。
“所以你偷我的果子,撞坏了篱笆;吃牲畜的食物,掀翻了畜棚;昨天终于攒够了胆子抓走我一只鸡,还笨手笨脚地把鸡窝打散了。”
龙被说中了光辉事迹,竟然低下头做不好意思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