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中,心念电转,飞快地整理着整件事的经过。
她现在在的地方是京城的平民区,这些人显然是附近的地痞无赖,行事作风很是下作,俗话说小鬼难缠,所以周围的人都不敢做声。若是平常,裴元歌所到的地方多是高官权贵所在,京城巡卫来回走动,根本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裴元华费尽心机,延误了时候,算定会被人潮堵在这里,又邀她下车,难道就是为了给这些地痞无赖创造机会,想要污了她的名声,甚至毁了她的清白?
不,不可能!
虽然周围的人都不敢出来,但毕竟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这些地痞胆子再大,也不敢真的做出什么。但若是为了玷污她的名声,她本来是好好地在车里呆着,是裴元华提议下车走走,是裴元华吩咐护卫守着马车,是裴元华让紫苑木樨她们离开,如果她真的出了事,父亲问起来,裴元华难辞其咎。
到时候她固然要遭殃,但裴元华也会失了父亲的欢心。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裴元华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至少,现在不会。
裴元歌强自镇静,锐利的目光透过纱幕向四周望去,忽然间眼眸微眯,在人群中捕捉到一道白衣如雪的身影。虽然隔着纱幕朦朦胧胧地看不清楚模样,但这道身影,裴元歌实在太过熟悉,前世今生萦绕脑海,印刻得分毫不错,随便一个动作,就能让她认出来人,同时也明白裴元华究竟在算计些什么。
原本准备到鬓发后面取玉簪的手,悄无声息地垂了下来。那次在白衣庵,因为有裴府的护卫,又是合家女眷一起前去,她没有戴这个玉簪,以至于后来遇险时束手无策。从那之后,裴元歌的戒心更严,只要外出,便戴着这根玉簪,里面有紫苑为她配的迷一药,效果极好。因为今天裴元华行为反常,她便又戴上了。
不过,这次应该是用不到了。
裴元歌的心慢慢安定下来,知道今天必定不会有事。
领头的地痞无赖正大摇大摆地走着,忽然觉得腿弯出一酸,左腿顿时提不上力气来,“砰”的一声半跪倒在裴元歌跟前。膝盖处的疼痛犹在其次,这样当众折面子却让他十分恼怒,四下看着,横眉怒眼地喝道:“谁他妈暗算老子?有本事站出来,大家当面锣对面鼓,好好较量一番,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人群中,万关晓顿时一怔。
难道有人横加干涉?
按照原本的计划,他是要等到最危急的时候才出手,但现在异变突起。现在被人潮堵在外面的马车不止裴府,说不定有哪些纨绔子弟见状出来逞英雄,若耽误下去,只要就要为他人作嫁衣裳了!刑部尚书的嫡女,这不是他这种寒门子弟所能高攀起的,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想到这里,当即缓步走出人群,正气凛然地喝道:“京畿重地,天子脚下,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居然想要欺辱弱女子,你们这些无赖也太放肆了。还不快给我滚?”
他本就面目俊美,一身白衣翩然出尘,这一亮相便引起人群中一阵惊叹,再一听他的言辞,顿时更觉这位公子不畏弓虽.暴,敢为人言。一,人群中许多少女的秋波顿时盈盈送来,芳心可可,暗自系在这白衣少年身上。
果然!裴元歌冷笑,今天这一切,不过是裴元华在想方设法为万关晓博一个惊艳的亮相。
英雄救美,以身相许?
哼,还当她是前世那个无知易欺的裴元歌吗?
在万关晓越众而出的一瞬,不远处酒楼二楼正要起身的身影顿时一僵,原本就透着三分恼怒,三分阴寒的容颜,此刻更是冰寒彻骨,优美的唇形弯起一抹讥诮的弧度,幽黑如曜石般光泽幽然的眼眸晦暗难辨,看似淡然轻飘地掠过那道白色身影,黑瞳深处,却已经闪烁过一抹冰雪般的光泽,冷暗森寒。
天底下,居然还有人敢抢他的功劳为己用?
真是有意思!
稳稳地坐下,宛如玉刻的修长手指慢慢地把玩中手中的酒杯,看似云淡风轻地瞧着下面的场景。
“你算什么东西,敢叫老子滚?”地痞头领本就满心怒火,见这白衣少年一副文绉绉的书生模样,更加不放在心里,握了握指关节,发出咯咯的响声,狞笑着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也敢管老子的事情。今天不教训教训你,你都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说着,捏着钵盂大的拳头,就冲着万关晓砸了过去。
看他那清秀的身姿,恐怕连这人一拳头都禁不起。
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惊呼声,十之八九都是娇俏婉转的莺呖燕语,充满了担忧关切之意。
然而,身为当事人的万关晓却怡然不惧,顺手拿起腰间的竹笛,敲、点、划、勾,如灵蛇般,配合着他如穿花蝴蝶般矫健灵动的身形,招招都打在地痞头领的身上,自己却毫发无伤。待这轮交锋过去,地痞头领已经肿的满头青紫大包,万关晓却是衣袂翩然,半点也没让他沾上身。
地痞头领的狼狈,更衬托出万关晓游刃有余。
“还不快滚?”万关晓凛然喝道,“还是说,想要一起上来试试?本公子全然奉陪!”
地痞头领知道眼前这人拳脚功夫了得,不是他们能应付过来的,虚张声势地丢下一句:“老子今天拉肚子,虚了点,这才不是你对手。你要真有本事,就给我等着,等老子去治好了这体虚,再来跟你较量!你别走啊,你要走了你就是王八蛋!”口吐秽言,灰溜溜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