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民是李富贵绝对不能接受的政策,所以在送走洪仁玕之后他又与陆归延谈起了这件事。“中国的历代律法当中以秦法为最细,而且漏洞也少,后世的法律多少都有一点秦法的影子,或许我们该去源头想想办法。”
“秦法?秦朝可是暴政啊?”
“如果单从法律条文上看并不是那么暴,当然具体到怎么实施那就不好说了,毕竟那是两千多年前的事了,史书都有儒生写成,既然他们都说暴,我起码没有证据说不暴。”
“你懂秦法吗?”
“知道一点。”
“好,那咱们没事就探讨一下,那帮洋鬼子真是靠不住,到最后还是得自己来。”
在经过两天肤浅的了解之后,李富贵奇怪的问陆归延:“你真的没搞错吗?按你所说秦法虽然惩罚极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到惩罚但是他的死刑却并不比其他的法典来得更厉害,这实在太奇怪了。”
“事实正如你所说,秦法的法网很密,但是它的惩罚多以劳役、兵器为主,真正的伤残身体反而并不多,我想那是因为他们把人当作一种资源来看,所以不肯随意的杀头。”
“有道理,制定法律的时候究竟应该是讲正义,还是应该讲利益呢?对啊,我们被那帮老外误导了,兵家的法律也应该是讲利益的。”这时的李富贵回想起他自己曾经就犯罪成本有过那么一番有意思的思考,“阿陆,我有一个疑惑,秦人是依据什么制定这些法律中的惩罚,比如说,工作中出了小失误要罚一个盾,出了大失误就罚他去修长城,这些惩罚的制定有根据吗?”
“这要什么根据?无非是制定法律的时候立法的人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只是一种感觉,历代不都是如此吗?”
“对啊,的确是这样,这也正是我们历代法律都显得呆板的原因。”李富贵回想起他的前世,在一九九年贪污一万恐怕就算数额特别巨大了,可是到了九九年贪污一千万恐怕才能达到这个标准,究竟为什么一千万算特别巨大而九百九十九万就不算,没有人讲的清楚,九年钱比较值钱所以大家感觉一万块就是很大的一个数目了,而到了九九年感觉就完全变了,各国似乎都是如此,立法的时候不管是人大代表还是参议员或者是立法委员,他们都是用感觉来制定法律的,虽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至于误差太大,但是感觉毕竟是感觉,既然立法的时候凭感觉那么执行的时候肯定仍然要凭借感觉,回过头来就会发现即便是由多数派定下的法律如果事隔多年再去看也可能非常滑稽好笑。“我想我找到我们法制的出路了,那就是量化,今天晚上我再整理一下,明天把那些土洋专家都请来,我要好好地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