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寒拱手笑道。
“小少爷,要多吃些菜。”宋雨夹了一筷子菜送到唐莲嘴边。
唐莲别过脸,气鼓鼓的道了声,“哼不吃不吃不吃,小爷我就喜欢吃肉!”
男子从房间里拿出一坛酒,望着那有些发旧的封口,便知这是尘封了几年的酒。
一个人独自举杯饮者,偶尔宋雨杜若他们也来讨个两三杯的,想多要时,男子嘿嘿一笑道了声,“小孩子喝什么酒”,便不给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茶余饭后。
男子的脸上染上了沉沉的红晕。
喝到兴致。
起身,摇摇晃晃的打算回屋再去取一坛酒来。
被初寒他们给拦下了,坐下,又失神的望着九卿。
“哎,老伯你老盯着九卿干嘛?”唐莲平时就大大咧咧性格单纯直爽,直接开口问了。
男子摇摇头,眼里似含着泪,“不是……,他不是……,”自言自语的呢喃着。
“不是什么?”杜若凑了过来,问道。
“没什么。”起身便要回房去,又被杜堇扯了回来。
杜堇酒量不好,两三杯下肚后,醉意似乎上来了。
“有事儿说事儿,别这么说半句的,我们大家……嗝……都好奇的很。”说完,把目光投向杜若,“是吧,呆子?”
“哥,你醉了……”接住摇摇晃晃的杜堇抱在怀里。
“我没醉,你起开。”挣扎着又直起了身子。
“嘿嘿……”男子笑着,望着杜若,“我的酒量也不好,多年前他也这么拦着我。”
“谁?哪个他?”唐莲接口问。
“我娘子呐,”男子笑了笑,望了眼九卿,“我娘子啊,生的就和这位小兄弟一样,肤若白雪,银白色的发。不过眼睛却不像这位小兄弟,是明艳的灿金色,娘子的眼睛是是棕色的,微微透着些粉色,但也是个很漂亮的人。”
像是回忆起了什么高兴事,男子嘿嘿笑了许久,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二十多年前我遇到了娘子,那时我十八,娘子十六。我家是江南第一富甲,娘子却是个小小的卖字摆摊的穷书生。”
“等下……,你娘子是男的?”唐莲抬头,望着男子道。
“恩,是男子。”
望着远方深深地叹了口气,又默默的笑了,“那天他撑着白色的油纸伞,站在摊子旁,美得就像是从画里出来的人。我正想着如何去搭话,正巧几个喝醉了的无赖围在摊子旁要调戏娘子,我挽起袖子就去打抱不平,没想到被那几个无赖打的快要爬不起来了,”说到这里,他笑了,笑的很大声,“娘子小心翼翼的扶起我,把我扶到旁边的医馆里上了药,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莫非阁下是曾经富甲江南的欧阳家公子欧阳彻?”宋雨问。
“正是老夫。”
“宋雨你怎么知道的?”坐在宋雨怀里的唐莲问道。
宋雨轻轻地揉了揉唐莲的脑袋,“多年前,我还未到唐家时,听收养我的老爹说的。老爹说江南曾经有个富甲一方的富贵人家,家里有个fēng_liú倜傥的英俊公子。但是那家的公子偏偏喜欢上了一个男子。那男子名唤季宛,虽然相貌不凡,但是却异于旁人,肤如白雪发如银丝,但是后来……”
“后来怎么了?”怀里的唐莲催促着问。
男子摇了摇头,依然在笑着,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好像在哭,“后来……,后来啊……”,重重的叹了一声气,“后来啊,我爹和我娘就知道这件事了,他们要宛儿离开我,我不允,以死相逼,他们暂时也只能应允了。”
“宛儿很温柔,对我一直都很温柔,我想着,如若能与宛儿在一起,我此生便别无他求了。”
“再后来……,再后来啊”酒似乎上了头,原先只是有了层红晕,如今连络腮胡子低下都染上了一层红,“我与宛儿相处了两年了,也到了该娶妻的时候,没想到,……,没想到……,他们……他们竟然……!”
握着酒杯的手,紧紧地攥着,骨节处隐隐泛着白,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呜咽,“他们竟然……偷偷地在酒里下了足足量的砒霜……,那酒是我端过去的,是我递给他的,他本来不想喝酒的,是我硬逼着灌他的,那日他们说应允我把宛儿娶回家,又拿了上好的果酒,说是想要让我送给宛儿,赔了这些年的不是。本来我就觉得奇怪,但是我……但是我还是……还是送给了他……”
“宛儿就那样躺在我的怀里,握着我的手,嘴角淌着血。嫣红的血染上了衣衫,染红了他的银发,我想替他擦干净,但是……,但是血……怎么都止不住……。他就那样躺在我的怀里,紧紧握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彻……,好好替我活着,要是太早过来的话,我是会生气的……”。
“于是我便活了下来……,好好的听着他的话活了下来,逃离了那里,逃离了欧阳家……,随他改了姓氏,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了,每到夜深人静时,我还是回想起那日的场景,我握着他的手,他的嘴角淌着血,笑着对我说的那句话。他不懂,其实活着的那个人才是最痛苦的啊……。这么多年了,没有哪一天我不撕心裂肺的……,没有哪一天我忘记过他……我多么想随他而去啊,,但是……,我只能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偿还这一切,这便是我的罪,是我害死了他……,害死他的人是我啊……,是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