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没朋友,这性格太不讨喜了。
“我想保住孩子。”
“那就把毒转移到你身上,可这样,你会死,而孩子,纵然生下来是活的,也很难养活。”高龄产妇本就有危险,何况这高龄产妇身上还带着毒。
“你可否让我再考虑几日?”
“你有半个月的时间考虑,半个月后便是我师父也救不了你和孩子任何一个。”
不用半个月,齐湄五天后便做出了决定。“我保孩子。”
“水鬼”虽不解,但很尊重齐湄的选择,死亡是世间至美,想不开何尝一种想开,去享受死亡的美?
“水鬼”不多问,齐湄却自己说出了原因。“小神医你可知,这是我唯一的孩子。”
“它没了你也还能再生。”
“我夫君前两日过世了。”
“再嫁便是。”
“可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一个男子比他更好,而我遇到他之后便再也不愿将就了。”
“水鬼”无法理解。“我会尽力在保住孩子之余保住你。”
“那便多谢小神医了。”
“不用,这是最起码的医德。”
齐湄笑了笑,小神医心肠真的很好。“小神医你可喜欢孩子?”
“孩子?”水鬼愣了下,这个问题她可从未想过,但,瞧着齐湄尚未显怀的腹部,水鬼道:“别的孩子我不知,但我喜欢你腹中这个。”
齐湄迟疑了片刻,问:“若我不幸......你可否收养我的孩子?”
水鬼愣了下,旋即点头。“我会认他为义子。”
齐湄嘴角微不可察的抽了抽,小神医你也就十一岁吧,能当人义母吗?不过,只要对方愿意□□,那么义子又何妨?
水鬼抓了抓脑袋,忽道:“它不论男女都叫三七如何?”
“三七为何意?”
“是南方的一种草药,被誉为南国神草,非常珍贵,也是一种养生圣药,常服,可延年益寿。”
齐湄想了想,觉得这名字不错,虽然是药名,可寓意极好,孩子是否闻达于诸侯不重要,重要的是健健康康、长命百岁的。“可。”
☆、第一章华阳
“我,姑且信你一回。”
云洛的话说的很慢,琥珀色的眸子锁在阿珩满是对鼠疫的期待及对洛邑未来不在意的脸上,一字一顿的吐出了七个字。
阿珩惊讶抬头。“你对我可真有信心。”
云洛:“......你只是医德变质,并非毫无医德。”至少比苍凛靠谱可信。
神经病与疯子只能二选一的时候,聪明人都会选择神经病,没节操总比没人性好。
云洛的马车直接闯进了宫,要阻止公卿贵族们烧了那些病人,必须先摆平朝堂上这些人,不然人都烧了,医者再厉害也没用。
这是阿珩头回见到辰国的朝会宫殿,她曾经见过离国的朝会,那就是离王的一言堂,离王说一,没人说二,敢说二的人都被他给灭了,离王只怕列国里唯一一个做到绝对□□的王。
辰国与离国截然不同,辰国的王,经过公卿世家及列国策士数百年来的坚持不懈,某种意义上与摆设也没多少差距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这个重视血统的时代,君王广纳后宫时,别国的世族都以将族中血统纯正的嫡女送进宫为荣,且乐于尚公主,而辰国,尚公主者有之,送女入宫者却寥寥无几,都是小门小户的底层世家,高门大户都不愿送女,实在不行,必须得送的话,就随便拎个偏远旁支没有地位的庶女送进宫应付。
更有一例,烈王的父亲安厘王在位三十余年,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傀儡,没有半点权利,百官完全无视他的存在,国家没有他,也仍旧呈良性运转,蒸蒸日上。
也因此,纵然云洛远离了辰国的权利核心,辰王也不过是多得了一份实权,但要说大权在握,还远着呢。公卿世家袖手旁观不过是因为他还没蹦跶到让它们感觉到危险的程度,否则他们一出手,辰王就算不被摁死,也不会好太多。
此番鼠疫爆发,针对此事朝堂之上呈三足鼎立之势,以云氏为首的新氏族认为应该找医者来试试能否化解鼠疫;以孟车白三族为首的老氏族认为应该尽快扑灭鼠疫;以还朝的上卿张不易为首的外来士子则保持中立。
啥?问君王是那一派的,它那一派都不是,三足鼎立,没有一只足是他的。
云洛赶到时,辰王的脸色已经黑得想杀人了,也是,被朝臣这般无视,换任何一个王都会暴跳如雷,偏偏辰王哪怕气死了也得忍着。原因?随便一只足都能废了辰王。而这也是云洛想让辰王明白的,他就是个摆设,不论是朝堂还是国家,没了他照样良性运转,想要王权独大,做白日梦!
大步走进几乎上演全武行的宣政殿,云洛随意的向辰王行了一礼便投身三足鼎立的局势中去了,重点向撑鼎的三足介绍了一番阿珩的事迹(仅限于短短几段优良历史,长篇巨制一般的斑斑劣迹被云洛昧着良心砍掉了)。
虽然云洛砍掉了大部分内容,但三足的成员都不是傻瓜,阿珩的斑斑劣迹......有心查,很容易查出来。然也诚如云洛所言,这位黑历史满满的归满满的,医道还真的挺不错的,也是最有可能化解鼠疫的人,可也只是有可能,并非一定。要不要冒这个险,大部分人都很犹豫,这可是瘟疫,不趁早扑灭,来日彻底爆发,多年前荼毒了大半个中州,死亡人数逾千万的前车之鉴犹在眼前。
阿珩投下一大枚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