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说啊。”他的身子往驾驶座这边倾,扣住我握在方向盘上的手,“哥,这样影不影响你开车啊?”
“你懂得影响还问?”我攥紧了他的手指,牢牢地与他的指骨磕在一起,“我觉得,我要再不把你给娶了,下个去相亲的就是你。”
“没关系。”他晃了晃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反正我还是会选择你的。就算有很多人在我身边,我也一样会拨开人群到你身边去。(他低头吻了一吻我的指尖)因为你也在所有时刻都坚定地选择了我,所以嘛。”
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眼上差点无法移开,赶紧强迫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到路面上去,心里暗骂一声,想了想,还是把他的手也拉到唇边回敬了一下。这小兔崽子太能勾人了,c,ao。
“咳。”我清清嗓子,小区后门的停车场已经在眼前了,“你待会有点礼貌,乖点,别让人姑娘尴尬。也别太礼貌,不然舅妈还以为你要跟你哥抢人。你要敢撩人家,今晚回去就给我跪着吧。”
“我知道了嘛!”他用一只手收拾着东西,另一只手却不舍得放开,“我知道啦……你弟一直都很乖的。哥就是我的,用不着跟别人抢。”他顿了一下,像是忘了要说什么,然后忽地又记起来了,扭头兴高采烈地冲我笑,眼睛里亮晶晶的,他说:“林先生,你的小宝贝一直非常喜欢你。”
“嗯。”我应道,“我也爱你。”胜过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不是林氏兄弟的故事,是学长和学弟的。
第9章 1201:1:1
天色将暮时我到了礼堂,大厅虽然空旷,但台上已有几个人了,乱糟糟地放了几台音响,地上的c-h-a排和电线杂乱无章。片刻的安静中,有人呼唤了我的名字,于是我走过去,于是拨动琴弦的声音恢复了它原来的状态,重新响起。
等我的人站在角落,身后靠窗的墙角里放着几张塑料凳子,和一面鼓皮已破了的壮鼓。她把围巾脱下堆起,放在凳子上,然后从我手里接过了她的背包,和我帮她打来的饭。她似乎觉得我应该只为她买一桶泡面,但她什么也没说。她叫我在这里等她一会,然后径直钻入了舞台一侧未卷起的幕布之后。
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候来过礼堂,所以我在忍受着模糊的黑暗时,不禁开始猜测礼堂是几时亮灯的。与此同时我被舞台上的人吸引住了——但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那些c-h-a电的吉他和架子鼓。那些人应当是二年级的学生,我应当是要叫学长的。但他们没有与我交谈,甚至没有注意到我,于是我认为不必出声,躲在台下,舞台的边缘,静静地仰头注视着他们。
他们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去照地上的音响,拨着琴弦调音。舞台的一旁有一位老教师也正打着电筒擦拭和调试钢琴,偶尔发出几声与弦声不相和谐的琴音。那些学长的人数我没有看清,大约是有七八个,有几个人手中没拿着乐器。我在台下站了很久,注意到他们之中有一个特殊的身影——瘦削却又高的,肩膀至颈、至脊背都绷得很直,裤腿扎在黑色的短靴里,大衣长至膝盖(版型是硬朗的),脖颈上围了一条浅色的围巾,是薄的那种。头发比平常的男生长了些。
他或许是我听说过的人,见过的人,但并不是我认识的。我的目光被他吸引过去了,然后再无法移开。也许是我总能在人群中找到这一类人的缘故,也许是他让我想起了什么人——不过随即我确定了,他只是吸引我,我只是移不开眼睛。我直觉他将是一个令我满意的、令我的好奇心和愿景都感到舒畅的长相,是“世间美和艺术的总和”。我看着他,但天太黑了。
忽然间他抬手,将头发束在脑后。我期盼旁人的灯光能够映到他的脸上,但他们的灯光总是朝我们方向扫过来。强光刺进我的眼里,黑暗中几乎使我盲目,但我始终看着他,始终看着他。我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了。
“苏墨。”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舞台后跳下来了,手里捧着一个箱子,“你上次落在我那里的是这箱吧?我没动过,一直在那里放着,你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
“待会儿吧,不急。先放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她,接过箱子,转身贴着墙角随意放着。它里面是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包括我手写的诗集和三年前的素描画。但它现在不重要了,像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可怜地呆在角落。
突然间,就在我转身的片刻,手表的指针就跳到了六点整,舞台的灯骤然亮起,第一声鼓点落下,然后一切流敞开去:礼堂顶上的灯逐次打开,吉他的弦声扫出,再不是调音时令人不满的片段的音乐了,而是完整的乐曲。
于是我急忙转过身去,跑到舞台的边缘,努力寻找他的脸。“我没有赶上舞台亮起那一刻看到他……”他被一个吉他手挡住了,但偶尔也会露出他的侧脸。我看到了,他确实是“世间美与艺术”的总和,可是与我的想象却有所出入,他似乎比我所期望的那张脸还特殊,与众不同,有着一些更突出的特点。他的眉向上扬,眼是细长勾人的,鼻骨突出处稍有弧度,嘴唇很薄,嘴角尖得能抿成一条线,从围巾中露出得下颌线条清晰,耳骨上打着一个黑色的环形耳钉。那种耳钉我打过,刚戴上时很不适应,因为是坠着的,所以走路时会打到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