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俗话说,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陈晓墨他爹来信, 把儿子训斥了一番。说是听到了风言风语, 讲他出去见了市面, 心不但野了,行为也开始越界。老爷子怕是气急了, 在信里威胁他再敢跟旁人勾三搭四这大学就别想上了,会亲自到北平来把他拎回去完婚。
究其缘由, 大约是之前给陈晓墨捎土产的老乡碰见郑宏晟和秦雪晖来给他们补课的场面。想来该怪罪于秦雪晖的肢体语言过于丰富,总爱没事拍陈晓墨肩膀, 教那有心人看在眼里, 回去添油加醋地败了陈晓墨的名声。
看完那封让陈晓墨消沉到极点的信,周云飞来了脾气,竹筒倒豆子般的噼里啪啦道:“不是说你们那民风淳朴么?我看整一个穷山恶水出刁民。还能不能见你点儿好了?这都什么人啊!请他们吃喝, 给他们买东西, 回去居然说你的坏话!晓墨, 我跟你说,就这种亲戚, 以后甭再给他们好脸!”
“云飞,小点声。”付闻歌经常觉得跟周云飞一起走在校园里特别引人注目——动静忒大。
拍拍陈晓墨的胳膊以示安慰,他又对周云飞说:“越是小地方, 这种事情越容易教人嚼舌头。晓墨心里难受,你就别再给他增加压力了。”
周云飞下巴一扬:“晓墨,甭委屈, 回头我给你们家老爷子回封信,给你证清白。”
“不用,愈描愈黑哩。”陈晓墨连信纸带信封都给团了,顺手扔进校工用来装落叶的麻袋里,低头默不作声地走着。
他家不在穷山沟里,是当地有名的产粮重镇。只要不遇上大灾之年,家家户户的日子都还算说得过去。乡亲们吃饱了没事干,在场院上凑做一堆儿抽旱烟,那些闲言碎语便成为人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中听的话传到他爸耳朵里,不定得歪曲成什么样子。
走到校门口,陈晓墨忽听传达室的值班老师喊自己的名字——
“陈晓墨,这位先生找你,等你一上午了。”
陈晓墨定住脚步,低头看向蹲在传达室门口抽旱烟的人。那人二十四五的年纪,头发教风吹得有些凌乱,脸上瞅着跟三天没洗过似的,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他身着黑色长衫,腰上扎着带子,下半提起截扎在腰里,鞋子上全是土,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听到老师的话,那人站起身。他往鞋底上磕了下烟袋管的铜口,回手将烟管别进后腰,尽可能的立直身体,语气稍显拘谨地问:“是……晓墨哩?”
“您是?”陈晓墨不记得自己家有这么位亲戚。镇上的人大多都是同宗同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算没说过话也能混个脸熟。
且说这人蹲着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一站起来,得比陈晓墨猛半个头。他肩膀宽阔胸膛厚实,瞅着像个铁匠。
“我是李春明。”
李春明扯出个笑,他肤色黑,显得牙特白,口音也比陈晓墨重得多。他说“我”发“饿”的音,周云飞在后面听了直朝付闻歌翻白眼。
而陈晓墨一听“李春明”这仨字儿,立刻往后退了一步,差点踩了周云飞的脚。顾不上那小个子在背后抱怨,他用近乎责怪的语气质问李春明:“你怎么来了?!”
这位李春明,便是他那未曾谋面却行了文书,被法律所认可的,丈夫。
“么甚!就是来看看你。”李春明的表情立马紧张起来,人高马大的汉子手足无措,生怕陈晓墨下一句就要撵他走。他又转身拎起放在墙边的褡裢,打里头摸出两件j-i,ng致的银器捧到陈晓墨面前,堆上笑,语气不无讨好:“我打的,送……送你……”
陈晓墨拧紧眉头,片刻后无奈地抬手搓了把脸。
“来都来哩,上家吃顿饭吧。”
在陈晓墨的家乡,比粮食更有名的,是离镇上不到二十里路的金矿,且伴生着铜银矿。据老辈人说,那矿打从乾隆年间起就开始挖了,到现在还没挖干净。
有矿,自然就有被矿脉催生起的行业。李家老祖宗心灵手巧,是制金银器的行家,传到李春明这一代已是第五代。李春明打的镯子十里八乡都有名,因他学过段时间水墨丹青,镯子上的龙凤呈祥等图案铸得栩栩如生,但凡结婚的都得来这订上一对儿。
按理说天天过手白花花的银子、亮闪闪的金子,听名字都带着钱响的主,这亲事该不难说。可事实上手艺人的社会地位并不高,大户人家是绝攀不上的,媒婆给说的都是些个小门小户。
不过小户人家肯供闺女、半爷儿上学的那真是凤毛麟角,而李春明算是肚子里有点儿墨水儿的人,不想找个没文化、连自己的姓都写不出来的人过一辈子。于是一拖再拖,直到有一天,听老爹说媒婆给他相了个念到高中的,立马动了心。
李老爷子见儿子终于肯结婚了,高兴还来不及,立马答应下亲家提的三千五百块彩礼。打金银器并不能赚大钱,铸个戒指的功夫钱跟干苦力的差不多,仅够吃喝。能攒下的,是灌完铸模之后富裕下来的边角材料。日积月累,等分量够了凑到一起打成金银条。
为了儿子的婚事,李老爷子把自己攒了大半辈子才攒出来的两根金条换成了大洋,托媒人给亲家送了过去。然后天天坐在铺子门口,乐呵呵地抽着旱烟等儿媳妇过门。
结果没过俩月,听说陈晓墨考上大学要去北平念书。三千五百大洋眼看着打了水漂,抱孙子的美梦也破灭了,给李老爷子急得当时差点就过去